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09 12:31:03
每經編輯 彭水萍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信息顯示,9月9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尚同軍、吳先耀等2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罪一案作出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上訴人尚同軍、吳先耀、伍秀元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圖片來源: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今年7月30日,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尚同軍、吳先耀等2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尚同軍、吳先耀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伍秀元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對其他被告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八年不等的刑罰,并處沒收個人財產或者罰金;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均依法予以追繳。一審宣判后,尚同軍、吳先耀等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訴。
8月27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田立文擔任審判長,在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尚同軍、吳先耀等2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罪一案。
圖片來源: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法院經審理查明,自上世紀九十年代,尚同軍開始在花垣縣經營采礦行業(yè)。涉足花垣縣采礦業(yè)后,尚同軍一邊網羅社會人員,充實擴大自己的力量,一邊拉攏國家工作人員,編織“關系網”,逐漸形成了以尚同軍、吳先耀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案共涉及21個罪名、64起違法犯罪事實。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采礦等違法犯罪活動43起,致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同時,該組織成員還實施故意殺人、搶劫、非法拘禁等非組織犯罪21起,致2人死亡,3人重傷。
湖南高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另據民主與法制網,2019年3月,湖南省紀委監(jiān)委在指導湘西自治州“打傘破網”中,花垣縣礦老板尚同軍因行賄被留置進入指導組視野。
尚同軍與當?shù)?ldquo;黑老大”吳先耀,時任湘西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歐陽旭來往極為密切,引起了指導組的高度關注。
吳先耀號稱花垣縣“四大惡人”之首,涉嫌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等多項罪名,卻只以輕罪追究刑責。更令人不解的是,吳先耀被判刑十年居然沒有被收監(jiān),以身患疾病、不適宜羈押的原因保外就醫(yī)。
指導組認為,這其中一定有蹊蹺。于是,辦案人員兵分兩路,一路到醫(yī)院咨詢保外就醫(yī)病情,一路提審在押的涉案人員,抽絲剝繭,循線深挖徹查發(fā)現(xiàn), 吳先耀保外就醫(yī)的背后推手,就是尚同軍、歐陽旭。
據調查,尚同軍平日和歐陽旭稱兄道弟,吃喝玩樂。歐陽旭則為尚同軍站臺打招呼,甚至踐踏原則底線。當尚同軍要歐陽旭對自己的“馬仔”吳先耀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予以關照時,歐陽旭明知吳先耀不符合條件還欣然答應,并向有關部門負責人打招呼,以致吳先耀被非法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
最終,歐陽旭等89名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被立案查處、嚴肅問責,“保護傘”被連根拔起,危害湘西長達17年之久、身負5條命案、重傷4人、涉及21項罪名、64起刑事案件的尚同軍案全部告破。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湖南高院、民主與法制網)
封面圖片來源: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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