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6-25 15:53:23
每經記者 吳抒穎 每經編輯 魏文藝 趙云
又一位房企老板被執(zhí)行“限制消費令”,這一次輪到了“華南五虎”之一的富力地產。
6月22日,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連發(fā)兩道限制消費令,被限制對象為富力地產董事長李思廉。
不過,李思廉本次被“限制消費”的起因多少有點烏龍。6月10日,法院要求富力地產交付訴訟費,但富力地產未及時給付,因此法院對李思廉連發(fā)兩道限制消費令,限制其最高消費。
在限制消費令中,越秀區(qū)人民法院稱,“2020年06月10日立案執(zhí)行申請人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你單位訴訟費執(zhí)行一案,因你單位未按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zhí)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guī)定》第一條、第三條的規(guī)定:對你單位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你單位及你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李思廉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span>
根據(2020粵0104執(zhí)18265號)顯示,被告葉雪紅于2009年3月11日購買了富力金港新城(A13棟)10層1005房,并與中國銀行(維權)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東山支行簽訂貸款合同,約定貸款16萬元,貸款期限為20年。但葉雪紅自2018年9月開始未還款。
中國銀行東山支行因此向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解除與葉雪紅的貸款合同,葉雪紅償還借款本金104170.29元及利息1320.59元、罰息33.06元、應收利息的罰息(復利)15.93元,合計105539.87元;律師費9200元,財產保全費1094元。
(2020粵0104執(zhí)18266號)則涉及葉雪紅2009年3月11日購買的富力金港新城(A13棟)10層1004房,中國銀行東山支行提供貸款25萬元,貸款期限為20年,從2018年10月開始未還款。
中國銀行東山支行要求葉雪紅償還借款本金156609.35元及利息1334.05元、罰息25.53元、應收利息的罰息(復利)10.9元,合計157979.83元;律師費11800元,財產保全費1369元。
富力地產在上述兩筆交易中提供擔保,且同意在擔保期內一旦購房人連續(xù)三期或累計五次不按時償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時,經中國銀行東山支行發(fā)出書面通知一個月內,保證回購購房人所購的商品房并代購房人將所欠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全部償清。亦因此,富力地產成為被告之一。
6月24日晚間,富力地產發(fā)布聲明回應稱,“在我司與某業(yè)主、銀行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我司作為階段性擔保人參加訴訟,最終法院判決業(yè)主與我司共同承擔訴訟費共計6291元。在法院執(zhí)行過程中,因信息溝通不對稱,造成誤解,目前案件已得到妥善處理,法院已撤銷限制消費令。”
因為是階段性擔保人就讓董事長被發(fā)“限制消費令”,富力的確應該好好審視一下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在此之前,鏈家也曾經遭遇相似的情況,但左暉很快就把這一風險點消滅。
2019年3月5日,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布了一條對鏈家實際控制人左暉的消費限制令。鏈家方面發(fā)布消息稱,“鏈家在一起房地產交易糾紛中被列為被執(zhí)行人。此案和左暉沒有實質關系?!?/span>
左暉彼時還在朋友圈中調侃,“A買B房子,B反悔,A告了B,法院支持A,B不執(zhí)行,A申請強制執(zhí)行,然后我被限制不能給老婆買好看的花。”
鏈家當時回應稱,“此事情與一起北京東城區(qū)的房產交易有關。買賣雙方因合同糾紛暫停交易,在買方(原告)起訴后,法院判定買賣雙方繼續(xù)執(zhí)行,賣方(被告)在判決生效后七日內未執(zhí)行法院決議,因此原告向北京市東城區(qū)法院申請了強制執(zhí)行?!?/span>
“鏈家是此單交易的居間服務方,一直在積極配合買賣雙方的交易推進,因判決判項列明鏈家需要協(xié)助辦理過戶,因此鏈家也在本案中被列為被執(zhí)行人。此案和左暉先生沒有實質關系,我們正向法院積極溝通,特此說明?!辨溂冶硎?。
這起事件發(fā)生后,為了規(guī)避類似的風險,鏈家迅速作出反應,旋即密集變更多家子公司企業(yè)名稱及法定代表人,左暉卸任了多家鏈家門店的法人。
資料圖,圖文無關(來源:攝圖網)
啟信寶數據顯示,李思廉目前是112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其中不乏多家富力旗下的項目公司、城市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例如成都富力熊貓城項開發(fā)有限公司、海南陵水富力灣開發(fā)有限公司等。
富力或許也應該效仿鏈家,對此有所警醒學會規(guī)避風險,如不再讓李思廉擔任旗下開發(fā)項目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不再以母公司的名義參與到太多的項目開發(fā)當中。
事實上,在成熟的房企當中,通過成立項目公司然后以區(qū)域負責人擔任法人代表的情況十分常見,企業(yè)一把手通常也不會擔任旗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例如萬科董事會主席郁亮僅擔任萬科企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這一家公司的法人。
記者|吳抒穎?編輯|魏文藝 趙云?王嘉琦?杜恒峰
|每日經濟新聞 ?nbdnews??原創(chuàng)文章|
未經許可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鏡像等使用
如需轉載請向本公眾號后臺申請并獲得授權
截至6月25日06:33,全球新冠肺炎確診9391433例,死亡481036例。關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動態(tài),請點擊↓↓↓
?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