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時報 2019-12-11 11:48:23
據路透社11日報道,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律師團隊贏得了一場法律戰(zhàn),根據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10日發(fā)布的一份裁決結果顯示,法官要求加拿大司法部長交出更多與孟晚舟被捕有關的證據和文件。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副首席法官希瑟·霍姆斯(Heather Holmes)同意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法律團隊的看法,認為他們的主張具有“有真實可能性”(air of reality)。但是法官也提醒說,這項裁決是有限的,并沒有提到華為指控加拿大當局不當處理孟的電子設備一事是否有理據支持。
霍姆斯法官在裁決書中寫道,她發(fā)現(xiàn)加拿大司法部長提供的證據存在“引人注意的漏洞”,并舉例稱,為什么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犯下了“簡單的錯誤”,即“違反法律地將其要求孟晚舟提交的密碼,移交給了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霍姆斯還說,司法部長沒能提供足夠多的證據“來反駁根據其他證據就能得出的推論,即RCMP不正確地將孟女士隨身設備的序列號和其他標識符發(fā)送給了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FBI)。”
霍姆斯法官表示,這些證據上的空白所引發(fā)的疑點,“早已不是針對這一系列事件的輕率遐想或猜測”,因此使她得出結論:孟晚舟一方的申請“達到了有真實可能性的門檻。”
據報道,該裁決并不要求所提及的文件必須公開,加拿大司法部長也可主張行使行政特權來阻止相關文件的公開,而孟晚舟一方可能會在法庭上表示反對。另外,霍姆斯的裁決也沒有提出任何時間表。
加拿大當局應美國的要求,于2018年12月1日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逮捕了現(xiàn)年47歲的孟晚舟女士,她被指控犯有銀行欺詐罪以及在華為涉及伊朗的業(yè)務上誤導匯豐銀行。但孟晚舟否認這些指控,堅稱自己是無辜的,目前相關案件正在引渡程序的審理過程中,引渡聽證會將在2020年1月20日在溫哥華的聯(lián)邦法院開始。
在孟晚舟去年12月被捕前,她曾經接受加拿大移民局的訊問。她的律師團隊要求加拿大政府交出與她被捕有關的更多文件。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已在加拿大法院對她的引渡表示反對,理由是美國是出于經濟和政治利益才提出引渡請求,并且她遭到了代表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FBI)的加拿大當局的非法拘留、搜查和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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