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0-18 20:21:28
每經記者 陳玉靜 每經編輯 劉野
近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投資人處獨家獲悉,山西信托管理的信卓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信卓1號)不能按期分配,信托資金用于與山西卓融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卓融)共同設立有限合伙企業(yè)后,股權投資于開平富琳裕邦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琳裕邦)“開平新外灘”項目的開發(fā),此前,與該項目有關的信遠36號也未能如期分配。
目前,富琳裕邦已進入破產重整程序。開平市人民法院官網顯示,2017年以來,富琳裕邦就已因資金鏈斷裂,引發(fā)一系列債務糾紛,公司的銀行賬號、土地、房屋也先后被多家法院查封和凍結,新樓盤被迫停工,公司對外負債高達24億。目前山西信托正通過信函方式召開受益人大會,業(yè)已提出兩種解決方案,與此前信遠36號的方案類似。
圖片來源:攝圖網
投資者提供的信托合同顯示,信卓1號的信托資金用于與山西卓融共同設立有限合伙企業(yè)后,股權投資于富琳裕邦“開平新外灘”項目的開發(fā)。信托計劃總規(guī)模預計不超過3.96億元,采用結構化設計,劣后受益權信托單位份數(shù)與優(yōu)先受益權(包括A級優(yōu)先受益權、B級優(yōu)先受益權)信托單位份數(shù)的配置比例為1:3。
其中,A級優(yōu)先受益權信托規(guī)模不超過人民幣19800萬元,信托計劃的存續(xù)期為24個月;B級優(yōu)先受益權信托規(guī)模不超過人民幣9900萬元,信托計劃的存續(xù)期為36個月;劣后受益權信托規(guī)模不低于人民幣9900萬元,信托計劃存續(xù)期為48個月,均設有12月的或有風險處置期。信托計劃可根據“開平新外灘”項目需要,分期募集發(fā)行。
其中,在預期收益率一欄中,A級優(yōu)先受益權委托人的預期收益率分三檔:單筆資金規(guī)模<300萬元,預期年收益率≤8%;300萬元≤單筆資金規(guī)模<1000萬元,預期年收益率≤9%;1000萬元≤單筆資金規(guī)模,預期年收益率≤10%。B級優(yōu)先受益權委托人的預期收益率為16.9%/年。劣后受益權委托人不設預期收益率,按出資比例參與項目最終的清算分紅。其信托收益為信托利益扣除優(yōu)先受益權委托人信托利益并扣除相關費用后的余額。
在信托資金安全保障措施中,信托合同顯示,信卓1號信托計劃與山西卓融共同設立有限合伙企業(yè),即開平卓開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開平卓開)后,向富琳裕邦進行增資擴股。由普通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人事務。有限合伙企業(yè)委派董事參與富琳裕邦日常管理與重大經營決策,委派人員擔任富琳裕邦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從而保障信托計劃資金安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顯示,山西卓融的大股東為山西信托,持股比例98%,另一股東為山西德源華信投資有限公司,該公司為兩自然人控股。
但該信托計劃成立不久,融資方即出現(xiàn)問題。據人民法院報報道,2017年以來,因公司資金鏈斷裂,引發(fā)一系列債務糾紛,富琳裕邦的銀行賬號、土地、房屋也先后被多家法院查封和凍結,新樓盤被迫停工,公司對外負債高達24億元,且公司財務制度混亂,股東之間分歧較大。
據山西信托2016年4月出具的盡調報告,富琳裕邦的股東背景中還包含小貸公司。具體股權結構為山西裕邦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裕邦)、太原潤得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寧文霞、何日偉、王紹清,出資比例分別為53.5%、10%、20%、15%、1.5%。
而山西信托與富琳裕邦的業(yè)務關聯(lián)似乎也不止信卓1號一個。在資金測算需求一欄中,盡調報告顯示,2016年卓開公司(即開平卓開)還款金額主要包括長城資產全部本息2億元、山西信托本息8600萬元以及其他社會融資約1億元;2017年還款金額主要包括山西信托本息24000萬元和其他社會融資約2億元;2018年還款金額主要包括山西信托貸款本息3.4億元和開平信用社貸款本金9000萬元。
據江門日報報道,在富琳裕邦24億的負債中,花樣繁多,包括建筑工程債權2.56億元、有抵押債權4.23億元、普通債權17.09億元等,目前其可用于抵債的資產為20.4億元。同時,該案涉及各類債權人共651家,申報的671筆債權涵蓋建筑工程、金融借款、土地使用權轉讓、商品房預售、“套路貸”等各類型糾紛。
不同于信遠36號已有抵押物,信卓1號為股權投資類信托,后續(xù)如何處置?投資者提供的信卓1號第一次受益人大會的文件顯示,目前已通過富琳裕邦的房產回購了相關股權。根據開平卓開與富琳裕邦簽署的《增資擴股協(xié)議》約定,開平卓開已與回購方山西裕邦簽署《股權回購協(xié)議》,股權回購價款為52571萬元,山西裕邦以其持有富琳裕邦的債權、自有資產和指定的第三方支付股權回購價款,并分別與開平卓開簽署《債權轉讓協(xié)議》,用富琳裕邦合計52571萬的房產轉讓給開平卓開,視為支付了股權回購價款。
房產轉讓后,給出的兩種處置方案與此前同樣未能如期兌付的的信遠36號大同小異,分別為:(1)抵債資產分配方式。優(yōu)先級委托人(受益人)可選擇抵債資產進行一次性分配信托受益權本金,分配資產價值按照最終受償?shù)牡謧鶅r格確定;收益視信托資產未來的處置情況進行分配。預計2020年12月底前,山西信托將通知優(yōu)先級委托人(受益人)選房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xù),差額部分另行協(xié)商;(2)信托受益權轉讓方式。優(yōu)先級委托人(受益人)可選擇信托受益權轉讓的方式實現(xiàn)信托利益。山西信托三年內分批次受讓和分配優(yōu)先級委托人(受益人)持有的信托收益權本金,在本年度內受讓信托受益權本金比例不低于10%;如果資產處置順利或公司資金寬裕,將提前分配和受讓優(yōu)先級信托受益權本金;收益視信托資產未來的處置情況進行分配。信托受益權分配順序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山西信托相關聯(lián)系人,接聽人員表示,目前該項目也不能算延期,但融資方確實已經破產重整,短期肯定沒辦法退出,其他不方便透露。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