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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保價”2萬損壞只賠250元?保價≠保險,千萬別理解錯了

央視財經(jīng) 2019-08-06 14:02:58

大部分消費者對于快遞保價的普遍理解,認為保價的金額就等于消費者能獲得的賠償金額。但沒有足額投保的,那就會產(chǎn)生一個賠付的比例,這個比例是由保價金額除以物品實際價值再乘以實際損失。所以這個東西存在很大的誤區(qū)。

近日,北京的鐘先生通過順豐快遞郵寄了一臺價值98萬元的醫(yī)療設備,因為怕運輸途中發(fā)生意外,特意買了2萬元保價,保價費100元。簽收時發(fā)現(xiàn)快件損壞,修復需要花費1萬元。鐘先生原以為自己買了2萬元保價,這筆維修費肯定有著落,但是當他向快遞公司提供相關憑據(jù)之后,對方卻表示只能賠付250元。

對此客服回應,鐘先生此次做的是部分保價,只能按比例賠償。要想拿到2萬元的保價金額,他要選擇的應該是足額保價。

順豐快遞客服:假如說它價值10萬,你保了10萬塊錢,后期您的維修費用是1萬,咱們這邊正常情況下1萬能全額賠付給您,如果說你這個物品價值是10萬,你保了1萬塊錢,這種是屬于沒有足額投保的,那他就會產(chǎn)生一個賠付的比例,這個比例是由您保價的金額除以物品實際價值再乘以您的實際損失。

按照客服的說法,2萬元保價除以98萬元設備,得出賠付比例為2%,而1萬多元的維修費用再乘以2%,最終企業(yè)需要賠付的金額就是250元。

消費者鐘先生:我算了一下98萬(元)的貨物,要保全價的話大概是2萬5到3萬塊錢,我坐趟飛機直接去送都沒有那么多,所以這個東西存在很大的誤區(qū)。

快遞損壞按比例賠付,是否合理合法?

記者了解到,目前各快遞公司都制定了自己的保價標準。

順豐快遞對快遞單個快件價值不限額,最低1元就能保價500元以內(nèi)的物品,超過1千元則是按物品價值的千分之五收??;

韻達、申通、中通快遞的保價費均按保價金額的3%收取,單個快件價值上限分別為2萬元和3萬元;

圓通快遞單個快件價值不超過3萬元,最低1元能保價1千元以內(nèi)的物品,1千到2千元保費2元,2千到1萬元、1萬到3萬元分別按保價金額的3%和5%收??;

百世匯通最高保價1萬元,保價費按物品實際價值的1%收取。

而所謂的按比例賠償,實際上是參照了《郵政法》中針對郵政保價的規(guī)則。我國郵政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郵政企業(yè)對給據(jù)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guī)定賠償:保價的給據(jù)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nèi)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專家認為,快遞服務是運輸合同服務,快遞公司只要承攬了快遞運輸,就應當為其中的風險買單,郵政法中的保價條例對快遞公司并不適用。

條款默認被勾選設置不明晰侵犯消費者權益

看起來快遞公司按比例賠付的做法,是有一定法律出處的。據(jù)我們了解,客服回應后,鐘先生仍然覺得不滿意,于是他撥打了12315反映情況,在12315平臺的協(xié)助下,經(jīng)過多次溝通協(xié)商,順豐向鐘先生賠付了1000元。

但是無論是250元還是1000元,對于鐘先生而言,他的權益還是沒有得到充分保護。到底問題出在哪里呢?

記者了解到,大部分消費者對于快遞保價的普遍理解,還是認為保價的金額就等于消費者能獲得的賠償金額。對此快遞公司客服人員表示,消費者在付款的時候就能看到相關條例,但是仍有消費者并不清楚。

消費者鄧先生:每次寄快遞的時候,快遞條款都是默認被勾選,直接支付就行了。

記者登錄多家快遞公司的“寄件”業(yè)務頁面,發(fā)現(xiàn)快遞公司的《快遞服務條款》設置不明晰導致,存在一些“潛規(guī)則”。有些是條款已經(jīng)被默認勾選,有些則是不勾選就無法支付。

有專家認為,這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律師建議,遇到這樣的情況,消費者可以通過《合同法》維權。而《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條和第五十四條各對物品損失賠付和不合理合同規(guī)定賠付做出了規(guī)定。

北京市律師協(xié)會郵政法律事務專業(yè)委員會委員武雪梅:實際上合同法有明確規(guī)定,如果要是給寄件人的物品造成了損失,就應該是按照法律規(guī)定去賠償。如果還有寄件人認為保價條款里面的約定不合法,不公平,或者是受到了侵害了,那么他可以去法院申請,認定這個條款是無效的,或者說即刻撤銷。

保價不等于保險快遞按比例賠付具有一定合理性

由于當前沒有其他法律法規(guī)對快遞保價賠償作出明確規(guī)定,各快遞公司都制定了自己的賠償標準。必須承認快遞物品部分損毀按喪失價值比例賠償,有一定的合理性。對于快遞企業(yè)而言,買保價不是買保險。如果不按比例賠付,意味著高價值物品產(chǎn)生的運輸風險,遠遠高于運輸收益,最終企業(yè)會為了降低風險而拒收高價值快件,消費者權益也會有損失。

快遞賠付還需市場化解決機制

但對消費者來說,有的物品雖然是部分損壞,但很可能就不會用了,快遞公司即使按照比例賠付,消費者的權益還是得不到保障。同時現(xiàn)實中也存在著往往很難界定損毀比例而造成的糾紛問題。

我國作為快遞大國,2018年的快遞件數(shù)已經(jīng)超過500億件,預計2019年的快遞量將會突破600億件。面對如此巨大的市場,除了在法律法規(guī)上進一步明確快件損毀、丟失的賠償基本準則之外,我們還應當探討社會化、市場化的解決機制,比如引入行業(yè)保險,去解決快遞賠付的問題。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責編 張楊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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