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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 16:33:39
中央結算:發(fā)布新版《債券作為期貨保證金業(yè)務操作指引》,10月1日起實施,擔保品由“國債”變更為“中金所在辦理本業(yè)務中要求簽約對手方提交的用于作為期貨保證金的質押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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