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3-01 23:22:05
針對當前部分地方政府組織評比著名商標或知名商標的行為。3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由政府部門來評比誰是著名商標,誰是知名商標,這實際上是扭曲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政府對微觀經濟的干預,存在政府不正當?shù)母深A,評出的商標誤導消費者,并不是市場競爭形成的,而且會帶來尋租和腐敗行為。
每經編輯 周程程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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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對企業(yè)發(fā)展而言,則是貿易未動,商標先行。這表明商標對企業(yè)發(fā)展的重要性。然而,有些地方卻出現(xiàn)了政府組織評比著名商標或知名商標的行為。
3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由政府部門來評比誰是著名商標,誰是知名商標,這實際上是扭曲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是政府對微觀經濟的干預,存在政府不正當?shù)母深A,評出的商標誤導消費者,并不是市場競爭形成的,而且會帶來尋租和腐敗行為。
近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發(fā)布通知,要求4月1日起,全省各相關市場主體停止將“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通知還要求,對“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在2018年3月3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的,允許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
實際上,現(xiàn)行商標法中,并沒有“著名商標”的規(guī)定,只有“馳名商標”的表述。但近年來,馳名商標概念被嚴重“異化”,著名商標、知名商標被當成一種榮譽,由地方政府評選認定。
張茅指出,由于長期計劃經濟體制思想的影響,大部分地區(qū)都存在著由政府組織評比著名商標或知名商標,有些省份地方人大立法,有些地方制定了政府規(guī)章,規(guī)定組織一個評比委員會由政府來評比誰是著名商標,誰是知名商標。
“我們認為這實際上是扭曲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張茅說,這是政府對微觀經濟的干預,存在政府不正當?shù)母深A,評出的商標誤導消費者,并不是市場競爭形成的,而且會帶來尋租和腐敗行為。這種評比越多,實際上是給了主管部門更大的尋租空間。
例如,2017年3月,西安地鐵“問題電纜”曾引發(fā)關注,而電纜品牌卻是“陜西省著名商標”。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商標法中并沒有關于著名商標的規(guī)定的情況下,一些地方通過立法,給予企業(yè)著名商標認定以及特殊保護,違反了我國商標法的立法宗旨,有違市場公平競爭。
2017年4月,上海大學、北京大學、大連理工大學等全國22所高校的108名知識產權專業(yè)研究生聯(lián)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出了審查建議,請求對各地著名商標制度存在的問題展開調查研究,并在此基礎上對此制度的進退和存廢給予指導。
針對這一審查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地方性法規(guī)中規(guī)定的著名商標制度進行審查研究,于2017年11月致函有關地方人大常委會,要求對有關著名商標制度的地方性法規(guī)予以清理廢止,并致函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建議其對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地方政府規(guī)章和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同步進行清理。
一些地方也在積極落實。2017年11月30日,經浙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廢止《浙江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近期,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又發(fā)布了《關于做好省人大常委會第75號公告發(fā)布后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各地要深刻認識廢止《條例》是順應新時期市場經濟發(fā)展和法制建設的需要,這對于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關系,避免政府“越位”、防范政府為企業(yè)“背書”,建立統(tǒng)一的公平競爭的營商環(huán)境具有重要和積極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自2018年4月1日起,浙江全省各相關市場主體停止將“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
為保證政策平穩(wěn)過渡,通知還顯示,對“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在2018年3月3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的,允許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
此外,今年2月28日,福建省政府官網(wǎng)發(fā)布了《關于開展涉及著名商標制度的地方政府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明確清理工作責任主體。并切實開展清理工作,不應再為著名商標評比認定提供依據(jù),適時廢止相關規(guī)章及規(guī)范性文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guī)備案審查室主任梁鷹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對于問題法規(guī)及司法解釋開展“回頭看”也被列為2018年備案審查重點工作之一,優(yōu)先對審計條例、計生條例、地方著名商標條例這三方面重點進行回頭看。
2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正式向有關省份地方人大常委會發(fā)送督辦函,分別督促有關地方修改包括“超生即辭退”等內容的計生條例,并廢止地方著名商標條例。
梁鷹指出,已明確要求有關地方盡快落實修改措施,并在今年3月底前復函,尚沒有修改廢止的,要明確工作計劃和時間安排,確保真正做到“有錯必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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