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8 18:30:34
【江蘇無錫9月起租房也可申請落戶】記者28日從無錫市政府獲悉,新修改的《無錫市戶籍準入登記規(guī)定》提出,取消60平方米購房準入要求,租房者也可申請落戶。新規(guī)提出,凡在無錫租住經(jīng)房產(chǎn)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合法租賃住宅,同時具備參加無錫城鎮(zhèn)社會保險、申領(lǐng)(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五年(宜興為均滿三年)條件的,準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戶。將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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