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 2017-05-10 10:43:30
最近,北京市的一些餐飲店流行起“掃碼打賞”,即消費者通過掃描服務員所掛牌子的二維碼支付一定金額的“小費”。而在更早之前,廣東深圳等地的商家早已推行這種做法。對于這種換個馬甲的小費,消費者如何看待?商家又有何初衷?《法制日報》記者展開了調查。
5月7日12點,西貝莜面王府井APM店進入用餐高峰。店員胸前掛著的牌子上印有二維碼,上面有“感謝打賞,¥3.0元”的字樣。在記者就餐的一個半小時里,并未有服務員主動上前介紹“掃碼打賞”的事宜。吃飯結束后,在記者的主動詢問下,一名女服務員回答說“這個打賞就是您掃碼打賞之后,老板會給我們一點獎勵”。
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一些中大型連鎖餐飲機構早已嘗試用數字化的方式推動服務升級。
留心的話,消費者會發(fā)現,這些餐飲店或通過標識、桌牌或通過服務員提醒你,如果對服務感覺滿意,可以通過掃服務員工作服上的二維碼卡牌進行“打賞”,金額多為3至5元。
消費者態(tài)度不一
對“掃碼打賞”這件事,消費者的態(tài)度各異,基本可以分為兩派:“看情況”“堅決抵制”。
在記者的走訪中,選擇“看情況”的消費者一般都表示,“服務員跑前跑后也確實很辛苦,打賞一下也能促使服務員提高服務質量”。
選擇“堅決抵制”的消費者則有不同理由——
北京市民王先生認為,如果開了這個頭,收不到小費的服務員的服務態(tài)度可能會變差。況且消費者用餐已經消費過,為什么還要二次消費?服務員的收益應該是他們與餐飲店通過合同約定的。
“我覺得,有一部分商家已經將小費通過商品價格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小費應該算作服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所得,應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從微信打賞看,這部分的法律監(jiān)管仍然欠缺,打賞可能會帶來偷稅漏稅隱患。”北京市民郭先生說。
說起“掃碼打賞”,在廣東省深圳市生活的王叔平在微信上發(fā)來一個憤怒的表情包,并配上這樣的文字——“實在是令人不爽,像吞了個蒼蠅”。
去年年底,王叔平在深圳某餐廳吃飯,被服務員強制要求掃碼打賞,“當時我就覺得有些不舒服,這種你不打賞就站在旁邊不肯走的做法,有種被陌生人伸手要錢的感覺”。
王叔平的朋友小李在上述餐廳也有同樣的遭遇,他是這樣表述的:“如果是自愿的話也無可厚非,可以看做是對服務員服務態(tài)度的一個監(jiān)督。但是,在買單時突然有一名服務員站在你面前要求打賞,言語間還透露著強制的味道,這讓人很不舒服。”
打賞實為“雙刃劍”
既然會有這樣的“副作用”,那么餐廳為什么要推出“掃碼打賞”?
一家推出“掃碼打賞”的餐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推出“掃碼打賞”后,很多員工服務的主動性、積極性明顯提升,他們更加愿意主動與顧客溝通,讓顧客滿意而歸。粗略估計,餐廳員工一個月下來基本能拿到500元左右的打賞費用。
“提升服務水平,看起來是一件簡單的事情,但其實很復雜。服務業(yè)是以人的服務為準,人的服務是無法標準化的。例如,一名服務員只要幫客人點菜、傳菜、結賬就可以,這些動作是可以衡量的,但這些卻并不是顧客消費過程是否愉快的重要依據。服務員是否熱情、是否微笑等細節(jié)更為關鍵,但這些卻是無法衡量和監(jiān)督的。所以,要想提高服務水平,要提高服務者的主觀能動性,讓服務者自覺為客戶著想。”曾經是北京多家四星級酒店餐飲部負責人的余先生向記者介紹說,小費能夠在一些西方國家盛行,并非是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而是經過市場漫長的檢驗,已經成為一種經濟模式。這種模式的本質在于催生服務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使得服務人員摒棄內心的“惰性”,以“積極”的心態(tài)工作。
不過,余先生也表示,提升服務水平并不僅僅在于打賞,其應配備一套完善的評價和信用體系。也就是說,打賞是驅動力,評價和信用是抑制力。只有二者恰當結合,才能引導服務穩(wěn)健提升。
也有消費者有這樣的擔心,如果打賞行為成為餐飲界常態(tài),服務人員習慣于接受打賞,則打賞行為將會慢慢失去鼓勵提供更優(yōu)服務的驅動性。
“在這種情況下,一旦有顧客拒絕打賞,就可能遭遇‘擺臭臉’的情況。同樣,餐廳服務人員也可能會通過‘看臉’的方式來接待顧客。那些看起來更有可能打賞的顧客,將成為服務人員的重點‘獵物’,而其他顧客可能會受到冷遇。”余先生坦言。
(原題為:餐飲店“掃碼打賞”掃出消費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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