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0 01:00:48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徐杰 發(fā)自杭州
每經記者 徐杰 發(fā)自杭州
兩年前,金鷹股份(600232,SH)投入上千萬元進軍服裝終端市場,試圖打開新局面,如今這筆投資似乎越來越像“羅生門”。
7月22日,金鷹股份發(fā)公告稱,由于其派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鑫鷹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鑫鷹)的執(zhí)行董事責任心不強、把關不嚴、管理不善,讓小股東侵占了上海鑫鷹的利益,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上海鑫鷹是金鷹股份兩年前的一項對外投資,金鷹股份持有該公司股份60%。同時,金鷹股份還在公告中表示,其陸續(xù)向上海鑫鷹借出款項共3280萬元。
然而,對于金鷹股份公告的內容,事件當事方之一,持有上海鑫鷹公司剩余40%股份的嘉興卡迪爾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卡迪爾)卻并不認同。昨日(7月29日),嘉興卡迪爾控制人祖明華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獨家回應稱,金鷹股份提及的上述3280萬元并不是借款,而是投資額。
小股東侵占大股東利益?
進入7月,金鷹股份連續(xù)發(fā)布有關子公司的兩則訴訟公告稱,截至去年12月底,其控股子公司上海鑫鷹共拖欠其2880萬元借款不還,這立即引發(fā)市場的廣泛關注,并質疑其借款及控制能力。
金鷹股份此前公告顯示,2011年7月13日,金鷹股份與嘉興卡迪爾共同投資設立上海鑫鷹,金鷹股份占60%股權,嘉興卡迪爾占40%股權。
7月22日晚間,對于市場的質疑,金鷹股份發(fā)布“澄清公告”稱,由于其派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鑫鷹公司的執(zhí)行董事責任心不強、把關不嚴、管理不善,讓小股東侵占了上海鑫鷹的利益,使公司蒙受了經濟損失,但不存在對上海鑫鷹失去控制權的情況。
對于該“澄清公告”,金鷹股份董秘劉浩力進一步在電話中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小股東的侵占行為主要表現(xiàn)在庫存服裝和資金的侵占上。
然而,祖明華卻對此并不認同,他向記者表示,嘉興卡迪爾的庫存服裝主要為換季清理的服裝,至于所謂的“侵占資金”則是因為銷售模式改變帶來的結果,“這些都是雙方協(xié)商好的,沒有隱藏,不存在侵占”。
祖明華向記者出示的一份金鷹股份與嘉興卡迪爾簽訂的《協(xié)議書》復印件顯示,雙方同意,將2012年以來已轉給嘉興卡迪爾的原屬于上海鑫鷹的銷售店鋪,轉回給上海鑫鷹,此轉回事項需在今年5月8日前辦好手續(xù),如果沒有辦理好,金鷹股份支付嘉興卡迪爾的股權轉讓款時,按照每家店鋪45萬元暫緩支付。記者留意到,該協(xié)議書簽訂于今年5月3日,協(xié)議上均標注有金鷹股份和嘉興卡迪爾公司兩家公司的公章。
兩份不同出資額合同
此外,金鷹股份上述澄清公告顯示,公司陸續(xù)向上海鑫鷹提供借款共3280萬元。對此,祖明華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堅稱,按照雙方的協(xié)議,上述資金并不是借款,而是投資款。
祖明華出示的一份關于合作經營“DEYILAI”系列品牌服飾的《協(xié)議書》顯示,上海鑫鷹注冊資本為3000萬元,其中金鷹股份以現(xiàn)金方式出資1800萬元,持股60%;而嘉興卡迪爾公司以貨幣資金出資220萬元,以旗下知名品牌 “德伊萊DEYILAI”作為知識產權出資980萬元,共計1200萬元,持股40%。
耐人尋味的是,祖明華又向記者出示了一份同為關于合作經營“DEYILAI”系列品牌服飾的《協(xié)議書》(以下稱第二份協(xié)議),但這份協(xié)議約定的投資額卻大不一樣。
記者注意到,與第一份協(xié)議相比,第二份協(xié)議在出資額上發(fā)生了變化。
第二份協(xié)議顯示,此項合作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其中甲方金鷹股份以現(xiàn)金方式出資3000萬元,乙方嘉興卡迪爾公司出資2000萬元。簽訂時間為2010年12月23日。祖明華介紹稱,他們是按照第二份協(xié)議履行,當時他還問對方為什么要再簽第二次協(xié)議,對方解釋主要是為了應付上市公司的公告。
然而,對于此次投資,金鷹股份2011年10月25日對外投資的公告中的表述為:“公司以貨幣資金出資1800萬元,持股60%;卡迪爾公司以貨幣資金出資220萬元,以旗下知名品牌‘德伊萊DEYILAI’作為知識產權出資980萬元,共計1200萬元,持股40%。”
對于上述兩份協(xié)議,金鷹股份董秘劉浩力向記者表示,他是2011年6月才來金鷹股份,只知道第一份2011年簽訂的協(xié)議,對于是否簽署以及履行第二份協(xié)議,他會向公司求證,截至記者發(fā)稿時,未收到明確回復。
對此,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嚴義明律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注冊資本以及投資額度均與上市公司的公告有關,投資額度如果較大,上市公司對于該項目必須及時公告,同時內部協(xié)議與公告不同,或者披露不實,則涉嫌虛假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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