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3-03-02 21:21:58
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美國Ralls起訴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及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一審即將入實質審理。
每經網北京3月2日訊(記者 喻春來)
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美國Ralls起訴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及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審查)委員會(CFIUS)一審即將入實質審理。
“美法官的判決我認為對三一而言已經實現了訴訟的最主要的目標,未來三一集團最終贏得這場官司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3月2日,美國風電項目訴訟案律師夏廷康這樣評價美國華盛頓的哥倫比亞特區(qū)聯邦地方分區(qū)法院法官杰克遜2月22日的裁決結果。
此次,杰克遜判決駁回Ralls方面4點訴求,認定對第4條訴求有權審理,即認為:“奧巴馬總統(tǒng)及CFIUS的命令未經過應有合法程序,造成Ralls財產被違憲剝奪。”
據悉,3月28日與4月4日,Ralls方面與CFIUS和美司法部就上述審理訴求在法院展開答辯。三一集團董事向文波說:“后續(xù)公司將繼續(xù)按司法程序推進此案,直到問題獲得徹底解決,美法官等于畫出了一條路線圖,CFIUS的命令不是不可以挑戰(zhàn),中興、華為等中國企業(yè)可以參考。”
5點訴求駁回4個受理1個
由于美國法院從未有過受理外國企業(yè)起訴CFIUS和總統(tǒng)的先例,三一訴奧巴馬和CFIUS案能否獲法院受理存在很大爭議。因此三一的階段性目標即是首先爭取美國法院對此案的審查權。
據了解,在Ralls訴奧巴馬的案子,原告主要提出了五項訴求:第一條為CFIUS阻止交易及限制后續(xù)交易的行為超越法定權限。第二條為違反行政程序法,即CFIUS對法規(guī)的執(zhí)行采取了任意和專斷的行為。第三條為越權,即認為總統(tǒng)及CFIUS的行為超越了法律賦予的權限。第四條為程序正義,即認為總統(tǒng)及CFIUS的命令未經過應有合法程序,造成Ralls財產被違憲剝奪。第五條為平等保護,即認為Ralls的合法財產未得到平等保護。
奧巴馬和CFIUS律師團向法院提交動議,要求法院駁回整個訴訟,其理由是法院對奧巴馬的總統(tǒng)令沒有司法審查權。
2月22日,美法院簽署了裁決結果,稱“本法庭沒有被禁止對Ralls對總統(tǒng)令提出程序正義挑戰(zhàn)進行審查”,即認定美國地方法院有權審理三一起訴美國總統(tǒng)奧巴馬及CFIUS一案。
夏廷康稱,美法官判決駁回了三一方面的1、2、3、5條訴求。其中,對只涉及到CFIUS的第1和第2條訴求,法官認為CFIUS的相關決定被奧巴馬總統(tǒng)令所取代,在未來重新發(fā)生的機會也很小,因此無須做出審查。對涉及到總統(tǒng)和外委會的第3條訴求,法官認為其法院沒有司法審查權。對涉及到總統(tǒng)第4條訴求認定其對Ralls公司“總統(tǒng)未經過應有合法程序判決導致剝奪私有財產”的訴求部分有司法審查權,但否定了“8月2日CFIUS臨時禁制令未經合法程序“的動議。
此次獲得法庭認定的具有司法審查權的第4條訴求,是整個三一訴奧巴馬總統(tǒng)案件的核心所在。上述案件立案以來,外界不少人認為三一美國風電訴訟案是想讓奧巴馬收回總統(tǒng)令,事實上這是外界的一個誤解,而核心訴訟請求獲得受理表明了三一最終贏得官司存有可能性。
案件進入實質審理期
據悉,目前這一階段性結果,直接打破了外界對依據美國721法條做出的CFIUS禁令和總統(tǒng)令不受司法審查管轄的習慣性認定,意味著該案件進入實質審理。
721法條的明文規(guī)定,CFIUS和總統(tǒng)依據國家安全而做出的決定及其依據不受司法審查。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美國Ralls公司首席執(zhí)行官吳佳梁稱,這是721法條立法以來,CFIUS運行史上的第一次,美法院鄭重宣告對其依據721法條做出的CFIUS命令和總統(tǒng)令有司法審查權。
“事實上,本次美法院裁定其擁有對此案的審理權,已經出乎我們意料,我們前期都已經做好了到美國巡回法院上訴的準備。” 吳佳梁補充道。
據美法院裁決書稱,美總統(tǒng)令在未提供充足的機會聽取解釋和說明的情況下剝奪了Ralls財產,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未經正當程序剝奪財產”的條款。
此案將進入新一輪的答辯。據悉,3月14日前,奧巴馬和CFIUS律師團將要提供一份直接針對正當程序問題的答辯意見,Ralls方面的答辯將在3月28日前提交,被告將在4月4日回復。
“未來三一集團最終贏得這場官司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夏廷康說道,“對于4點訴求被駁回,我們還會統(tǒng)一考慮,不排除進一步上訴的可能性。”
吳佳梁稱,打官司不是三一的目的,打官司是為了使問題獲得公正合理的解決,三一會將訴訟進行到底,直到將問題獲得徹底解決。
中企挑戰(zhàn)CFIUS獲取路線圖
夏廷康表示,美對司法審查權的判決給了三一一個澄清自己名譽機會,它的意義大于要賠償。更重要的一點,為以后中國公司和其他任何外國公司在和CFIUS進行交涉的時候提供了路線圖。
在美國歷史上,CFIUS從來沒有受到過法律挑戰(zhàn),而美國總統(tǒng)遭受外國企業(yè)的訴訟也極其罕見。中國赴美投資案受到CFIUS影響甚多,是長期困擾中國企業(yè)赴美投資的主要問題。
“我們多次跟CFIUS打交道,包括面對面、參加會議,要他們給我們一個解釋,到底什么影響你們國家安全,CFIUS的回答很簡單,就是國家安全問題,你們無權知道,不予解釋。”賈秀東
吳佳梁說,全世界赴美投資的企業(yè)過去遇到CFIUS審查的唯一出路,就是CFIUS一干涉就投降”走人,而沒有一個企業(yè)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一訴奧巴馬和CFIUS一案,打破了全世界50年來沒有任何一家企業(yè)敢于訴CFIUS的禁忌,也令美國總統(tǒng)近50年來第一次面臨來自中國企業(yè)的法律訴訟。
向文波稱,希望三一此舉能促使CFIUS更加慎重地運用手中的權力,更加透明公正地處理外國企業(yè)赴美投資問題。CFIUS的命令不是不可以挑戰(zhàn),以后中興、華為等中國企業(yè)可以參考,美法官在他的判決書里等于畫出了一條路線圖。
“如果你們對CFIUS任何的命令和措施不滿意的時候,你們應該盡快到法院來提出法律訴訟。”夏廷康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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