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0-07-14 07:28:00
海峽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和貨幣管理合作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7月13日,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與中國銀行(601988)(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銀香港”)董事長肖鋼簽署了 《關于向臺灣提供人民幣現鈔業(yè)務的清算協議》,授權中銀香港為臺灣人民幣現鈔業(yè)務清算行。根據協議,中銀香港將與臺灣方面許可的臺灣商業(yè)銀行的香港分行簽訂人民幣現鈔業(yè)務協議,由這些分行作為交易主體,通過其總行向臺灣當地的金融機構提供人民幣現鈔供應與回流服務。
央行相關人士表示,臺灣人民幣現鈔兌換業(yè)務開辦以來一直是由香港的兩家商業(yè)銀行提供拋補,新的安排與臺灣方面原有的安排最根本的不同點是,中銀香港是經人民銀行授權的人民幣業(yè)務清算行,有關授權可以確保中銀香港為臺灣人民幣現鈔業(yè)務提供公平、及時、準確、專業(yè)的人民幣清算服務,從根本上解決目前臺灣人民幣現鈔貨源不穩(wěn)定、殘舊鈔多、兌換成本高等問題。更為重要的是,這一安排將進一步為海峽兩岸人員往來提供便利,也為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和加強兩岸貨幣管理合作奠定了基礎。
同日,人民銀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簽署了合作備忘錄,雙方同意就香港人民幣業(yè)務清算行辦理臺灣人民幣現鈔業(yè)務的情況,加強交流并交換相關業(yè)務數據等信息,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有關業(yè)務進行監(jiān)管并相互配合。央行表示,通過香港人民幣清算行為臺灣提供人民幣現鈔清算服務,主要有兩方面考慮:一是中國大陸仍實行資本賬戶管制,出于管理上的需要,目前境外人民幣清算服務主要通過香港人民幣清算行進行;二是香港已有一套較為完善的人民幣業(yè)務管理辦法,有關業(yè)務的啟動、運作、拓展及風險管理都較容易安排。目前的安排也是經過與臺灣方面協商一致后確定的。
除上述央行公布的與香港金交所合作信息外,據外電報道,人民銀行和香港金管局將于下周一(7月19日)在香港簽署該協議,以擴大香港人民幣業(yè)務的經營范圍。香港金管局首席執(zhí)行長陳德霖(NormanChan)6月18日表示,隨著需求的上升,該項計劃將允許港資銀行在香港推出人民幣保險、證券及基金產品。
此外,央行稱臺灣地區(qū)何時開放人民幣存款、匯款及貿易結算等業(yè)務,尚需雙方進一步協商。
中銀香港2001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是一家在香港注冊的持牌銀行。此前,中銀香港已成為人民銀行委任的香港人民幣業(yè)務清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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