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09 14:08:00
每經記者 吳澤鵬 每經編輯 陳俊杰
每經廣州8月9日電(記者 吳澤鵬)今日上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寶新能源(000690.SZ,股價4.59元,市值99.87億元)原董事長寧遠喜家屬石曉文處獲悉,在初審中被判犯職務侵占罪的寧遠喜一案有了新進展,經廣東省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為,原審判決認定部分事實不清,裁定撤銷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qū)人民法院(2022)粵1403刑初189號刑事判決,并發(fā)回梅縣區(qū)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此前一審判決中,寧遠喜被認定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因同樣罪名獲刑的還有與寧共事多年的溫惠,后者原是寶新能源控股股東廣東寶麗華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麗華集團)的總經理、工會主席,寶新能源董事,一審被判七年六個月。
使兩人身陷囹圄的,一是9年前寶新能源一場交易價格為1500萬元的商鋪出售,二人被指非法占有寶新能源資產(交易價低于評估價部分)1538.476萬元;二是8年前寶新能源發(fā)起定增項目,當時寶麗華集團認購3.1億元股份,寧遠喜被指從中騙取930萬元的財務顧問費,溫分得230萬元。
寧遠喜在1994年參加工作,1995年進入寶麗華集團,2000年,時年30歲的他出任寶新能源董事長,當時被媒體報道稱為“A股最年輕董事長”“打工皇帝”。
寧遠喜出事后,石曉文為其奔走,并在網上公開舉報寶新能源實控人葉華能隱瞞香港居民身份等。今年4月,寶新能源發(fā)布更正及致歉公告,稱在2007年—2016年年報中所披露葉華能“未取得其他國家或地區(qū)居留權”的信息有誤,更正為“取得香港居留權”,并在2017年—2022年年報中補充稱,葉華能原取得香港居留權,2017年5月,葉華能按照相關規(guī)定向原戶籍地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qū)分局治安大隊戶政部門提交了放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及恢復內地戶口登記的申請。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