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4-29 19:16:18
每經編輯 黃勝
4月29日,樂樂茶發(fā)布聲明,就“侵害魯迅先生肖像權”一事對魯迅先生、魯迅先生的親屬及魯迅文化基金會致歉。全文如下:
都市快報橙柿互動消息,4月23日,樂樂茶與譯林出版社開啟聯(lián)名活動,網友發(fā)布的照片顯示,在部分樂樂茶門店,相關宣傳物料中包括魯迅先生的形象,并寫有“老煙腔 新青年”字樣。小程序點單時,頁面先跳出的是魯迅先生的頭像等。在產品方面,相關杯子的包裝也印有魯迅先生的形象。
該產品上線后,立馬引發(fā)搶購,據樂樂茶上海多家門店店員稱,“煙腔烏龍”杯子和相關周邊在27日已經售罄。不過,此事也引起一些爭議,“煙腔烏龍”被指“煙腔”一詞是對魯迅的不尊重。
4月29日,#魯迅家屬已向樂樂茶發(fā)律師函#登上熱搜。
4月29日,樂樂茶官方小程序顯示,目前“煙腔烏龍”仍能正常購買,但使用的杯子是樂樂茶普通款的杯子,而非印有魯迅形象的杯子。
對此,@東方財經 詢問了樂樂茶官方客服,對方表示:“我們這邊的魯迅聯(lián)名活動已經結束,如果你要購買同款飲品的話,這些飲品都是可以在平臺上購買,(但是如果)你要買到這個相關的聯(lián)名杯子或者貼紙,這些已經售罄了,這個就沒有辦法進行再次購買了。”客服還表示,暫時不會重新上架,具體要看公司安排。關于是否了解魯迅家屬已向樂樂茶發(fā)律師函這一情況,客服稱,“這個我暫時不是很清楚,也沒有得到其他的一個通知。”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樂樂茶官方微博、東方財經、都市快報橙柿互動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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