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3-21 22:38:08
陸銘認為,公共服務配置問題,仍是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主導因素,“因此加強學校供應,應成為一個無需爭議的政策方向”。同時,因地制宜發(fā)展縣城產業(yè),充分考慮人口覆蓋范圍、可負擔性等因素的保障房建設,也將有利于解決留守兒童問題。
每經記者 江然 黃名揚 每經編輯 劉艷美
圖片來源:新華社
河北邯鄲13歲初中生遭同學殺害案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三名嫌疑人與被害人均為留守兒童。這讓留守兒童的成長教育問題,再次進入大眾視野。
過去40多年間,我國經歷了世界上規(guī)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鎮(zhèn)化進程。但另一方面,我國戶籍制度改革采取漸進方式推進,二者節(jié)奏并未完全同步。一個巨大的“缺口”由此出現(xiàn)——2023年,我國常住人口城鎮(zhèn)化率達到66.2%,按戶籍人口計算則是47%,二者相差19個百分點。
在這道城鎮(zhèn)化“鴻溝”中,留守兒童群體隨之而生。有數(shù)據(jù)顯示,由于教育等城市公共服務在常住人口與戶籍人口間分配不均,加之大城市生活成本過高等原因,我國仍有超1500萬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村留守兒童與父母長期分離。
根據(jù)《“十四五”新型城鎮(zhèn)化實施方案》,到2025年全國戶籍人口城鎮(zhèn)化率將明顯提高,戶籍人口城鎮(zhèn)化率與常住人口城鎮(zhèn)化率差距明顯縮小。
眼下,從大中城市紛紛放開放寬落戶限制,到新一輪新型城鎮(zhèn)化重點聚焦縣城,再到加快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等,無疑都在朝著縮小“鴻溝”的差距努力。
這些措施又能在多大程度上解決留守兒童之痛?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發(fā)展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陸銘長期關注外來人口隨遷子女就學等問題。他在接受城市進化論專訪時談到,無論是從中國當前情況、還是從世界經驗來看,少數(shù)地區(qū)人口持續(xù)集中的空間集聚趨勢,不會因為一些政策的力量而發(fā)生根本性扭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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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背景下,陸銘認為,公共服務配置問題,仍是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主導因素,“因此加強學校供應,應成為一個無需爭議的政策方向”。同時,因地制宜發(fā)展縣城產業(yè),充分考慮人口覆蓋范圍、可負擔性等因素的保障房建設,也將有利于解決留守兒童問題。
城市進化論:消除留守兒童與父母分離難題,盡可能避免邯鄲初中生遇害這類悲劇再次發(fā)生,已經到了非常迫切的時候。我們首先要明確的是,這些問題是如何產生的?
陸銘:留守兒童問題的產生——簡而言之,是因為在我國各地區(qū)之間形成了規(guī)模龐大的流動人口。
這些流動人口,往往是經濟相對欠發(fā)達地區(qū)的農村人口,向著經濟相對發(fā)達地區(qū)的城市流動,尤其是流向大城市。但在大城市,他們的孩子不能順利入學,這主要是幾個原因導致的。
我國長期以來沒有根據(jù)常住人口來配置公共服務。公共服務的配置,特別是在教育等公共服務上,往往都是按照戶籍人口來配置的。因為教育的供給主要依賴于地方財政,尤其是人口流入地的地方政府,承擔了提供公共服務的主要財政支出。這樣一來,就會有一種認識,認為外來人口的子女教育是地方的財政負擔。曾經,個別大城市控制人口時,還嚴格控制一些為外來人口子女提供教育的學校。這就導致在外來人口集聚的城市,特別是大城市,長期存在學校不足、學位不足的問題。
第二是觀念問題。在一些大城市本地人看來,如果外來人口的子女在本地就學,會搶占本地公共資源。但很多人都忽視了一點,就是外來人口在當?shù)鼐蜆I(yè),為城市經濟和社會發(fā)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很多人還繳納了社保。按道理來講,他們就應該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務。
另一個原因是居住成本。在大城市,以住房價格或租金為代表的居住成本相對較高,若外來人口把自己的孩子帶在身邊上學,會增加家庭整體的生活成本。同時考慮到時間成本——很多外來人口在本地工作非常忙,自己也沒有時間和能力來照看孩子。在這些因素的作用之下,就形成了龐大的留守兒童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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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進化論:你認為上述因素中,哪一個是主因?
陸銘:以上所有原因中,我認為第一個原因是主導。即便存在少數(shù)外來人口因為生活成本等原因把孩子留在老家,但對于那些愿意把孩子帶在身邊的家長來講,首先還是應該為他們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務,讓他們的孩子盡可能進入公辦學校就讀。
同時在住房方面,如果政府能加大公租房、廉租房的供應,也可以有效緩解這部分群體在城市的居住成本。這樣一來,即便我們不能完全消除留守兒童問題,至少也能夠盡量減少。
城市進化論:我們也看到,過去兩年越來越多的城市正在放開放寬落戶限制。為何留守兒童問題仍然存在?有媒體報道, 2023年我國義務教育階段農村留守兒童仍有1550.56萬人。
陸銘:關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留守兒童到底有多少,目前也存在統(tǒng)計口徑不同的情況。比如父母只有一方不在身邊,算不算留守兒童?絕大多數(shù)學者認為,這也應該算作留守兒童,因為事實上這樣的孩子處在單親狀態(tài);另外,現(xiàn)在隨著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水平明顯提高,農村戶籍的孩子在留守時,可能并非留在農村老家,而是留守在老家的縣城。
還有一種新的情況,就是一些城鎮(zhèn)戶籍人口在跨地區(qū)流動時,雖然是城鎮(zhèn)戶籍,但他是外地戶籍,這樣家庭的孩子在人口流入地,可能同樣沒辦法平等地進入公辦學校,也會導致一些城鎮(zhèn)戶籍兒童留守。這些群體同樣值得我們關注。
至今留守兒童仍然大量存在,主要是因為即使落戶限制放開,但人口流入地仍然存在學校不足的問題。增加學校學位供應,并不是一夜之間就可以完成的事。
在人口流入較多的城市,特別是現(xiàn)在的大城市,普遍采用的是積分入學(落戶)制。而在積分制度里,一個非常重要的打分標準是外來人口的教育水平。這個門檻讓大量教育水平不高的人落戶可能性較低,相應地也會影響子女在本地入學的條件,這就導致了前面說的問題。
加上之前有一些大城市,把原本存在的民辦學校大量關閉,導致學??傮w供應更加不足。雖然現(xiàn)在這個趨勢正在扭轉,一些城市也在大量建設學校,但供給與潛在需求仍然差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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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進化論:那我們眼下能做些什么來解決這些問題?
陸銘:借這個機會,我要大力呼吁,針對人口流入多的地方,要認清外來人口持續(xù)流入、保持增長這個趨勢,這是不可逆轉的。即便外來人口數(shù)量暫時保持穩(wěn)定,要解決存量外來人口子女就學的問題,都應大量建設學校。因此加強學校的供應,應該成為一個無需爭議的政策方向。
具體到資金投入方面,我認為地方政府一方面要更加重視外來人口子女的教育,邊際增量的財政投入要傾斜到學校建設上。同時,中央層面對于教育相關的財政轉移支付,也要更多地跟隨人口流動方向去配置,而不要像過去將很多資源配置在外來人口的戶籍地,即人口流出地。這一點上,目前已有所改變。
城市進化論:加強學校供應除了依靠城市自身,還有哪些力量能參與進來?以及哪些制度應該調整?
陸銘:這是我另外一個呼吁,要考慮社會力量。比如一些大型企業(yè)是有資金的,一些企業(yè)家也愿意投入教育事業(yè),一些外來人口群體有意愿自己籌資建學校。我認為應該放寬對這些領域的限制,鼓勵各種社會資金參與到辦學里來。
政府方面只需提供教育內容和質量的考評、指導,不遺余力地增加教育供給的總量。等到當?shù)卣斄Τ渥銜r,再逐步對這些民辦學校提供支持。過渡期時,完全可以允許民辦公助、純民辦等多種形式,共同提供基礎教育。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高考制度。我認為未來高考更應走向“全國一張卷子”?,F(xiàn)在地方高校的數(shù)量,仍與本地高考錄取人數(shù)密切相關。未來,建議中央財政出資的學校能更多地把錄取名額,向全國其他省份傾斜。如果做不到這一點,義務教育的問題就會延伸到高中階段教育上。一些外來人口子女沒有辦法在人口流入地的高中接受教育、參加當?shù)馗呖?,家長就會選擇在初中階段、甚至小學高年級把孩子送回老家讀書,讓子女在老家銜接上高中階段的教育和高考。
所以要解決留守兒童的問題,這個障礙也要慢慢移除。我認為可以采取一種漸進的方式,逐步擴大異地高考的名額,最終過渡到全國高考一張卷子。
城市進化論:此前,《國家新型城鎮(zhèn)化規(guī)劃(2021-2035年)》已印發(fā)。新一輪新型城鎮(zhèn)化的亮點之一是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zhèn)化建設。您認為未來要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縣城將承擔起怎樣的角色?
陸銘:關于縣城的發(fā)展,我認為一定要破除一個觀念——以為全國縣城是“齊步走”的。事實上并非如此。
中國縣城是一個差異非常大的概念。比如最大的縣城昆山,人口超過200萬;而最小的縣城,人口只有8000人。有的縣城在沿江、沿海地區(qū),接近于大城市,人口是增長的,也有相應的產業(yè)落地;而另外一些縣城,有的遠離沿海,地處內陸,有的在山區(qū),地理自然條件惡劣,沒辦法集聚制造業(yè)或大規(guī)模發(fā)展服務業(yè)。有很多縣城出現(xiàn)人口負增長,有的地方就算人口還有微弱增長,也主要是增長在縣城城區(qū)。
這樣一來,所謂縣城的發(fā)展,就是一個自然地理和經濟地理的問題,要看它的區(qū)位條件和產業(yè)發(fā)展可能性。換句話說,人口之所以持續(xù)向大城市、包括大城市附近郊區(qū)的縣城及鄰近的中小城市集中,就是因為人口從沒有產業(yè)和就業(yè)機會的較偏遠地區(qū),流向了有產業(yè)、有就業(yè)機會的地區(qū)。
所以我們今天所講的留守兒童,實際上就是其父母在人口能夠保持正增長的地區(qū)工作。從這個角度看,如果籠統(tǒng)地認為能夠通過發(fā)展縣城來解決這個問題,實際上是“空中樓閣”。
圖片來源:新華社
城市進化論:發(fā)展縣城要因地制宜,是否就能扭轉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空間集聚趨勢?
陸銘:我強調區(qū)位的重要性,并不是說那些相對欠發(fā)達地區(qū)的縣城就沒什么可做了。有些縣城有自己的條件發(fā)展大農業(yè),有些有條件發(fā)展周邊的旅游業(yè)或自然資源產業(yè),有些地方能發(fā)展基于當?shù)刭Y源的一些制造業(yè)——這些都是有空間的。
從國家政策角度來講,要讓縣城因地制宜發(fā)展當?shù)禺a業(yè)。但也要看到,如果這些地方產業(yè)增長的空間有限,那么人口從當?shù)亓鞒鋈詫⑹情L期的趨勢。
這個道理并不復雜。因為人在決定自己是否遷移時,永遠會去對比的都是老家的就業(yè)、收入機會和另外一個地方的就業(yè)機會、收入增長空間。如果發(fā)展老家的縣城可以帶來更多的就業(yè)機會,那么有些人會留在老家就業(yè),但是從個體角度來講,如果其他地方就業(yè)機會和收入增長空間更大——當然也要考慮人口流入地的生活成本,那么綜合來看,他仍然有可能到就業(yè)機會和收入增長空間更大的地方去。
這樣一來,由于經濟發(fā)展——不管是從中國當前情況、還是從世界經驗來看,少數(shù)地區(qū)人口持續(xù)集中的空間集聚趨勢,就會是現(xiàn)代化發(fā)展過程中長期存在的趨勢。它不會因為一些政策的力量而得到根本性扭轉。
城市進化論:今年的全國政府工作報告已明確,2024年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在您看來,保障房供給增加是否有助于解決留守兒童等問題?保障房供給又如何真正惠及進城務工人員?
陸銘:總體而言,保障房建設和城中村改造當然可以提供更多居住空間,給收入相對較低的外來人口提供更多居住條件,但我仍然認為,這里面有幾個問題是需要注意的。
第一是覆蓋范圍?,F(xiàn)在很多地方建設的保障房,在覆蓋范圍上較傾向于成建制的企業(yè),如制造業(yè)企業(yè)的員工,最近也延伸到一些依靠平臺工作的員工,如外賣騎手。但實際上,外來人口中有不少是靈活就業(yè),沒有明確的雇主。等未來保障房進一步增加時,我認為城市應實施按照個體實際收入進行保障房配置的政策,而不是按照一個人是靈活就業(yè)、有明確雇主、或在某個平臺上工作進行資格區(qū)分。
第二是可負擔性。給外來人口新建保障房是好的,盡量給他們提供好的條件也是對的,但我們要進一步重視“什么是適當?shù)暮脳l件”。任何保障房建設,它的投入最后都會轉化為價格。即便有政府補貼,最后的租金也不可能跟建設成本、管理成本差別太大。一些不匹配的投入——比如一些保障房建了健身房,但外來群體實際利用率可能很低,那這些建設成本最后都會附加在租金上。所以可負擔性是一個必須要考慮的問題,充分考慮外來人口的支付能力。
圖片來源:新華社
第三就是區(qū)位條件。保障房建設通常被認為是提供給低收入人群的一種住房,因此供給者往往會認為其位置要遠離中心城區(qū)、建在郊區(qū),因為地價較便宜。但問題是,大城市外來人口從事的更多是服務業(yè),大量工作崗位在中心城區(qū)。這就存在需求者就業(yè)地點與保障房供給地點之間空間錯配的問題。所以,我認為應適當考慮在中心城區(qū)增加保障房供給,避免建好的保障房沒有需求,或者有人住但需要長途通勤,增加城市擁堵。
第四就是保障房的供給形式。現(xiàn)在我們仍采取政府大量新建保障房的做法,但我呼吁政府管理部門可以考慮多種靈活供給方式的組合,比如以住房券的形式發(fā)放給相關人口,該方式可以增加租房人群的選擇性,同時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供給和需求的匹配度,兼顧公平和效率。對于解決留守兒童問題,也可以根據(jù)一個家庭子女的數(shù)量、年齡等因素,在提供保障房時有適當傾斜。如孩子跟自己共住時,相應租金在邊際上的增量可以有適當?shù)恼a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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