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2-20 19:34:51
每經記者 彭斐 每經實習記者 于怡朗 每經編輯 陳俊杰
12月18日午間,承德露露(SZ000848,股價7.55元,市值79.47億元)發(fā)布公告稱,公司近日收到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河北高院)《民事判決書》(2023)冀民終226號(以下簡稱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在生效判決已作出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關聯(lián)交易行為認定的情形下,承德露露主張王秋敏、王寶林利用關聯(lián)交易損害公司利益應承擔賠償責任,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因此,河北高院對原告承德露露起訴王寶林、王秋敏與公司關聯(lián)交易損害責任糾紛一案二審出具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判決。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12月19日,《每日經濟新聞》在《起訴原高管索賠案終審被駁回 承德露露需承擔58萬元訴訟費》一文中對該案進行了詳細報道。
承德露露對二審結果是否認可?未來能否拿出更充分的證據?12月18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承德露露,并通過郵箱發(fā)送采訪函。
12月20日下午,承德露露方面在郵件中表示:“關于本案,公司認為,原公司董事、高管王寶林、王秋敏利用職務便利與霖霖集團公司、汕頭露露等私下簽訂《備忘錄》《補充備忘錄》,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包括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等程序,其內容既具有不正當競爭性質的市場區(qū)域劃分涉嫌違法行為,又有壟斷經營項目的涉嫌違法行為,嚴重損害了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公司將與代理律師針對本案進行深入研究分析,做好下一步安排。該訴訟案件如有后續(xù)進展,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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