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11-04 21:52:29
每經編輯 王月龍
證監(jiān)會網站日前披露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5年至2017年期間,羅山東通過控制并使用“羅山東”等118個證券賬戶(簡稱“賬戶組”),利用資金優(yōu)勢、持股優(yōu)勢,通過連續(xù)交易、對倒交易等手段,影響利民股份、蘭太實業(yè)等16只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從而不當獲利。
證監(jiān)會調查后認定,羅山東上述行為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三條所述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決定對羅山東沒一罰一,共計罰沒1.38億元。
據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羅山東,1973年6月出生,現(xiàn)年50歲,住址為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qū)。早在2020開年,被告人羅山東、龔世威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分別一審判決5年6個月和5年3個月有期徒刑,對其余29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不等,部分犯罪情節(jié)相對較輕并認罪認罰的被告人適用緩刑。
有財務、操盤手,還有“保安部”
團伙獲利達4億余元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2018年底,公安部經偵局和證監(jiān)會稽查局組織280余名民警和30余名稽查人員在7省市同步開展聯(lián)合行動,一舉打掉了羅山東、龔世威等3個犯罪團伙。
該案中,主犯羅山東負責股票賬戶的操作,指揮集中買入、賣出;龔世威主要負責提供配資,同時也參與操縱交易;賀志華擔當股市“黑嘴”的角色,負責推薦股票,吸引散戶買入。2016年12月至案發(fā),該團伙利用400多個賬戶惡意操縱8只股票,獲利達4億余元,給廣大股民帶來極大損失。
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山東等人操縱證券市場,情節(jié)特別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罪。
據第一財經。此次案件中,操縱股價的團伙具有公司化操縱特征,不僅有負責操縱的主謀,有財務人員、操盤人員、風控人員,甚至還設立了“保安部”,專門清算債務,應付債主。對操盤手也有專門的“人力資源”培養(yǎng)體系,有專門的機制招聘和培訓操盤手。
除了操縱市場,羅山東團伙還涉及內幕交易、私刻國家機關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以及偽造公司、企業(yè)印章等罪名。
對倒交易、盤中拉升、尾盤拉升
買賣量占當天成交量一半以上
據證券日報,“31位被告人中,有10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實刑,其中7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論是從判刑的總人數、判實刑的人數,還是從適用刑法中刑罰的檔次來看,在證券犯罪案件中,這起案件都算是開創(chuàng)了歷史先河。”浙江省金華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王波表示,這也是全國首例適用新司法解釋持倉量、交易量條款認定操縱證券市場犯罪的案件,還是全國首例認定配資構成操縱證券市場犯罪的案件。
由于羅山東操縱股票的手段簡單粗暴,非常激進,幾乎每次出貨都會引起市場大幅波動。2017年8月份,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監(jiān)察部門發(fā)現(xiàn)迪貝電氣的異常走勢行情,向證監(jiān)會稽查部門報告了相關情況。
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tǒng)計,2017年5月份至11月份,羅山東團伙、龔世威團伙等合謀操縱迪貝電氣期間,該股換手率超過2000%,區(qū)間振幅達到60%。
據澎湃新聞,羅山東不當獲利最高的股票,為鳳形股份(002760.SZ)。2016年8月19日至12月8日,羅山東使用其控制的“羅某健”等53個賬戶,利用資金優(yōu)勢、持股優(yōu)勢,通過連續(xù)交易、對倒交易,影響“鳳形股份”的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最終獲利達2103.82萬元。
證監(jiān)會表示,2016年8月19日至11月29日期間,羅山東幾乎在全部交易日都委托交易了“鳳形股份”,2016年9月19日買入量占市場成交量比例達最高值54.36%,9月30日賬戶組賣出量占市場成交量比例達最高值54.78%。此外,上述賬戶有46個交易日存在賬戶間對倒“鳳形股份”的情況,2016年9月8日對倒占比達最高值24.70%。
羅山東操縱其他15只股票的情況,幾乎與鳳形股份一致。如正虹科技(000702.SZ),羅山東通過“羅山東”等11個賬戶于2015年6月25日至2016年7月11日期間反復買賣“正虹科技”,其中,2015年8月21日、8月27日至9月1日、9月21日期間存在頻繁對倒交易、盤中拉抬、尾市拉抬等行為。上述賬戶于2015年7月30日至2016年2月24日期間,對倒交易“正虹科技”共20個交易日,其中,2015年8月21日至9月1日期間以較高的比例頻繁對倒交易該股票,對倒占比超過5%的天數為3個交易日,2015年8月21日對倒占比最高值為9.59%。經證監(jiān)會統(tǒng)計,羅山東操縱“正虹科技”獲利1294.72萬元。
配資同伙也被其“收割”
據都市快報,第二被告龔世威是一家配資公司的經營人,因經營配資業(yè)務虧損,轉而指揮團伙成員操縱證券市場。羅山東和龔世威合謀利用資金優(yōu)勢和持股優(yōu)勢,前期瘋狂買入股票,造成交易活躍的假象,誘導投資者買入后,再大規(guī)模賣出股票。
2017年8月2日,羅山東與龔世威兩人在呂某處指揮操縱出貨迪貝電氣,但出貨未能成功,迪貝電氣股價跌停。
之后,羅山東又聯(lián)系了多個配資中介等,不斷配資買入迪貝電氣。9月中旬,羅山東聯(lián)系龔世威,稱已經持倉6億余元迪貝電氣,提議共同操縱迪貝電氣。于是,龔世威又聯(lián)系了一些人投入數億元,買入迪貝電氣。
這期間,龔世威等人還派人到長沙查看羅山東的持倉情況,但就在龔世威等人買入迪貝電氣期間,羅山東則趁機賣出迪貝電氣。
羅山東通過操縱迪貝電氣,從中獲利1億多元,但龔世威等人卻虧損了3000多萬元。
據證券日報,此案中,龔世威的身份多樣,既是配資中介,又是操盤方。據了解,2016年7月份,龔世威等人成立配資公司,公司有專門負責找資金的,有負責風控的,有聯(lián)系推票的,還設立了操盤部。2017年年初,龔世威開始操縱股票,為了規(guī)避監(jiān)管,還分設了3個操盤點。在上述被操縱的股票中,龔世威團伙參與操縱的就有5只。
編輯|王月龍 杜恒峰
校對|趙慶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證監(jiān)會網站、新華社、第一財經、證券日報、澎湃新聞、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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