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5 17:12:56
金盾股份(300411)9月5日晚間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fā)的《民事抗訴書》,關(guān)于公司因不服浙江高院作出的(2020)浙民終145號、(2020)浙民終144號民事判決(對方當事人分別為中財招商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金堯,簡稱“中財招商案”、“金堯案”)向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監(jiān)督兩案,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提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最高人民檢察院經(jīng)審查,認為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簡稱“最高院”)提出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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