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7-23 00:05:49
每經編輯 何小桃 易啟江
據人民日報客戶端消息,近日,河北文安縣一青年入伍后拒服兵役,受到5項處罰。具體通報如下:
劉偉業(yè),男,漢族,文安縣大留鎮(zhèn)鎮(zhèn)人,2002年10月出生,2023年3月從文安縣應征入伍,服役于武警某部隊。
該同志自入伍以來,多次以胸痛為由逃避訓練,經部隊體系醫(yī)院檢查,各項指標均正常后,又以自身心理抑郁伴有自殺念頭為由,向部隊骨干反映無法適應部隊學習、訓練、管理、生活,請求作退兵處理。經部隊、縣征兵辦、鄉(xiāng)鎮(zhèn)干部、家長多次做思想工作均無效果。4月25日武警某部隊對劉偉業(yè)作出除名處分。
劉偉業(yè)拒服兵役的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關于解決入伍新兵拒服兵役問題暫行辦法》等相關法規(guī),為懲戒本人、警示他人,對劉偉業(yè)拒服兵役行為作出如下處罰:
1.取消個人和家庭優(yōu)待,并按照當年大學生義務兵優(yōu)待金2倍標準,處以經濟處罰62550元;
2.不得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錄用為轄區(qū)范圍內政府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合同制工人;
3.自2023年6月1日起,兩年內不得辦理入學、升學、復學等手續(xù)和參加成人教育考試;
4.公安機關在其戶籍系統(tǒng)“兵役狀況”欄永久標注“拒服兵役”字樣,納入履行國防義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兩年內不得辦理出國(境)手續(xù);
5.作為反面典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通報其拒服兵役行為。
編輯|何小桃 易啟江
校對|孫志成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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