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6 07:43:34
每經(jīng)AI快訊,5月份以來,已有逾10家上市公司收到監(jiān)管警示函,主要原因是未及時披露或信息披露不準(zhǔn)確?!?ldquo;信息披露作為投資者了解上市公司最直接的途徑,真實(shí)、準(zhǔn)確、完整、及時是上市公司信披必須遵循的核心原則。”北京博星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長、首席投資顧問邢星記者,“信息披露不及時或不準(zhǔn)確,不但侵害投資者的知情權(quán)、損害投資者利益,而且違背了公司法及證券法,加大上市公司被處罰、索賠甚至退市的風(fēng)險。” (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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