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3-21 13:45:14
每經編輯 畢陸名
3月21日,#南華大學回應網(wǎng)傳男生造女生黃謠#登上微博熱搜榜,并引發(fā)網(wǎng)友高度關注。
對此,南華大學21日再次回應“網(wǎng)傳何某某有關違法違規(guī)問題”,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
3月21日,南華大學官方微博發(fā)文回應稱:經調查核實,該校學生何某某違法行為屬實,公安機關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F(xiàn)依照學校相關規(guī)定,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后續(xù)將按程序辦理。該校將堅持問題導向,切實加強大學生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積極營造文明向上的育人環(huán)境。
今日稍早前,南華大學官方微博回應稱,關于網(wǎng)傳何某某有關違法違規(guī)問題的反映,學校目前正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學校將根據(jù)公安機關調查情況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處理結果出來后,學校會第一時間通報。
另據(jù)白鹿視頻21日報道,被盜照片的當事人稱販賣她信息牟利的學生已經保研,還曾獲競賽獎。
據(jù)中新網(wǎng)3月19日報道,針對此前蘇州大學一男生造黃謠事件,北京京師(天津)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專職律師郭凱表示,將惡意制作的淫穢圖片在網(wǎng)絡上傳播,是一種捏造事實并公然貶損特定自然人的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視其行為嚴重程度,可能構成侮辱罪。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沈春認為,謠言的危害性不亞于暴力犯罪,受傷害的被造謠者應該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受害者可以起訴對方侵權,嚴重的話,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3月20日,新京報刊發(fā)題為《造黃謠“一張嘴”,不能再讓維權“跑斷腿”》的評論文章。評論指出,誰來保受害者們平安?學校不能缺席,婦聯(lián)等社會團體不能缺席,行政執(zhí)法部門和司法機關同樣不能缺席。造黃謠等網(wǎng)絡暴力,既侵害公民合法權益,又敗壞社會風氣和社會秩序,已然成為社會痼疾。
從法律上說,造黃謠涉嫌的侮辱、誹謗等行為,一般屬自訴案件。但法律同時明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一些造黃謠行為,涉及人員之廣,受害人之多,影響之惡劣,或直接觸及“嚴重擾亂線上社會公共秩序”的標準。警、檢主動介入,亦是職責所在。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南華大學官方微博、中新網(wǎng)、新京報、白鹿視頻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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