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4 12:24:39
每經AI快訊,近日,廣東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作購房首付款實施細則,明確在梅州市行政區(qū)域內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房)的本市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并與房地產企業(yè)簽訂購房合同(或與賣方辦理不動產權證書過戶手續(xù))但尚未足額交付首付款的,可提取公積金用作首付款。按照《實施細則》明確的提取額度,即在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下,可一次性提取購房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保留十元以上)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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