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9 08:10:00
8月29日,央視評論指出,就業(yè)是最大的民生,勞動者在就業(yè)中依法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和休息休假權益。近日,人社部、最高法院聯(lián)合發(fā)布了10個超時加班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回顧了基本案情和處理結果,明確了工時及加班工資法律適用標準,對照法條分析了案例典型意義。案例分析明確指出,崇尚奮斗無可厚非,但不能成為用人單位規(guī)避法定責任的擋箭牌。
以案普法,讓勞動者有了更明確的法律武器,主動維護自身休息權及報酬權?!秳趧臃ā酚幸?guī)定,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時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人社部和最高法院已明確“996”和“007”工作制都違法。勞動者可以不接受強制超時加班,拒絕簽訂放棄加班費等無效合同,對于隨意克扣加班費等行為也不能聽之任之,要有主動維權意識,更加理性地依法維權。在權益受侵害時,要注意留存證據,用于認定“被安排加班”的事實,從而獲得相應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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