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0 15:51:52
6月1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對故意殺人、強奸犯麻繼鋼執(zhí)行死刑。2020年10月1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宣判后,麻繼鋼提出上訴。2021年1月1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準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麻繼鋼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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