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1-07 10:10:43
每經AI快訊,1月7日,國家發(fā)改委印發(fā)《全國統(tǒng)一大市場建設指引(試行)》。其中提出,各地區(qū)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侵害經營主體權益,不得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經營主體財產,不得違法開展異地執(zhí)法或實行異地管轄,依法防止和糾正逐利性執(zhí)法司法活動。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