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20-09-26 15:58:07
每經(jīng)編輯 胡玲
9月26日,外匯局通報10起非法買賣外匯用于境外賭博活動的典型案例,對10名非法買賣外匯人員合計罰款209.4萬元,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外匯局表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六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wù)院令第532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加強外匯市場監(jiān)管,嚴厲打擊跨境賭博所涉資金非法買賣行為,維護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
具體違規(guī)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1:山東籍張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張某非法買賣外匯折合58.6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49.8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2:河北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至12月,李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14筆折合46.5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32.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3:福建籍杜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至5月,杜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5筆折合31.8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1.6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4:福建籍何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6月,何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折合30.6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21.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5:廣東籍葛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1月,葛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21筆折合24.8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6.7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6:江蘇籍夏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6月至10月,夏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外匯6筆折合24.3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6.6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7:浙江籍徐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徐某非法買賣外匯折合18.9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5.9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8:浙江籍韓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2月,韓某通過地下錢莊非法買賣涉賭外匯資金3筆折合19.4萬美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3.2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9:北京籍李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8年7月,李某通過在非法移機境外的境內(nèi)商戶POS機上刷卡,非法買賣外匯折合12.4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2.1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案例10:上海籍王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9年3月,王某通過個人非法買賣外匯2筆折合10.2萬美元,用于境外賭博活動。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根據(jù)《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10.3萬元人民幣。處罰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tǒng)。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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