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2-02 00:23:01
每經編輯 盧祥勇
當前,面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擴散的嚴峻形勢,全國人民上下一心,眾志成城,打響了堅決抗擊疫情的“戰(zhàn)疫”。在與疫情“賽跑”過程中,大家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貢獻力量,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
但就在這關鍵時刻,卻也出現了極個別不和諧的聲音和畫面,給防控工作帶來了風險。
隱瞞行程、隱瞞癥狀!青海一確診男子被立案偵查
據青海公安通報,截至1月31日24時,西寧市已確診9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其中,已向社會公布的確診病例茍某的病例詳情受到了大家的關注。當日,茍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西寧市湟中縣李家山鎮(zhèn)漢水溝村村民茍某,長期在武漢務工,近日返寧后,拒不執(zhí)行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關于“重點地區(qū)人員需向社區(qū)(村)登記備案,并主動居家隔離”的要求,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編造虛假歸寧日期信息,對自己已有發(fā)熱咳嗽等癥狀刻意隱瞞,欺騙調查走訪人員,且多次主動與周邊人群密切接觸。
特別惡劣的是,茍某有意隱瞞其子與其一同從武漢返寧的事實,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動,并密切接觸人群。
目前,茍某和其子已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茍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青海省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現茍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采取相關措施,并隔離收治。
圖片來源:攝圖網
隔離期間擅自外出,浙江諸暨1人被強制隔離
近日,浙江諸暨出現居家隔離人員隔離期間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自覺執(zhí)行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等要求,擅自外出,對他人人身健康安全帶來潛在威脅,造成極其負面的影響。
1月30日,暨陽街道鳳凰社區(qū)鳳山小區(qū)有1人被實施強制隔離。
諸暨鳳凰社區(qū)鳳山小區(qū)居民朱某某,于2020年1月21日從湖北省荊州市回到諸暨,得知他湖北返諸消息,暨陽街道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要求,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不要外出,不要串門,實行14天的居家隔離,隔離期需要到2020年2月4號結束。
期間,社區(qū)工作人員勸導朱某某在家自行隔離,佩戴口罩,配合隨訪。但是朱某某極度不配合,在小區(qū)溜達,多次到社區(qū)無理取鬧并且在2020年1月28日下午不聽勸導,外出跑步,2020年1月29日上午到社區(qū)罵人,中午打電話要求出門買肉(社區(qū)工作人員表示幫他買好,但是朱某某表示沒有現金,需要去銀行取)。派出所執(zhí)法人員已經兩次上門勸導,都沒有看到其改變。
為保障其他居民的健康安全,諸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于強制將其轉入政府定點集中隔離區(qū)隔離,等14天隔離期滿后,確認其不曾攜帶新型冠狀病毒、身體健康后才能解除隔離。
居家隔離期擅自外出 溫州樂清三人被行政拘留
1月29日,樂清日報全媒體報道,三名不配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市民,受到依法處罰。
虹橋瑤岙村村民朱某,1月17日從湖北荊州回樂,當即被鎮(zhèn)里要求居家隔離。但朱某在觀察期間離開家里到村里活動,29日上午,鎮(zhèn)、村干部上門對其進行嚴肅警示,卻遭朱某辱罵,朱某因此被市公安局批準行政拘留5日。
同樣情形的還有柳市鎮(zhèn)彭橋村村民胡某,1月18日從武漢返樂到柳市家中,被警示居家觀察,但胡某多次不服從管理,到公共區(qū)域活動,被市公安局批準行政拘留5日。
另有雁蕩鎮(zhèn)樟樹下村村民金某,1月28日夜里在隔離觀察期間,擅自脫管回家,后被再三督促勸導返回。金某因此被市公安局批準行政拘留10日。
鑒于情況特殊,該三名對象于29日受到行政處罰后,仍將繼續(xù)居家或隔離觀察,等觀察結束后再執(zhí)行拘留。
公安機關提醒,配合鄉(xiāng)鎮(zhèn)、街道和衛(wèi)生防疫部門的防疫管控工作,居家、隔離觀察對象足不出戶、接受管理,是對自己、對家人、對社會負責的義務所在。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對要求,主動服從和配合管理,任何擅自脫離管理行為都將被依法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青海公安、諸暨發(fā)布、樂清日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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