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5-31 12:08:18
5月30日,香港證監(jiān)會發(fā)布消息稱,招商證券(香港)因錯誤處理客戶款項有關的監(jiān)管違規(guī)事項及內部監(jiān)管缺失,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500萬港元,《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調查,挪用客戶資金用途竟然是償還銀行貸款、向客戶授予定期貸款、為自營投資提供資金以及支付公司開支。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杜宇
“一波還未平息,一波又來侵襲”這句歌詞用作當前的招商證券(香港)再適合不過了。
5月27日,香港證監(jiān)會公告稱,招商證券(香港)因擔任中國金屬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下稱:中國金屬)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責任,香港證監(jiān)會對招商證券(香港)作出譴責,并處以罰款2700萬港元。5月28日晚間,招商證券特此發(fā)布公告作出說明,5月30日,一則天價罰單再次襲來。
5月30日,香港證監(jiān)會發(fā)布消息稱,招商證券(香港)因錯誤處理客戶款項有關的監(jiān)管違規(guī)事項及內部監(jiān)管缺失,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500萬港元,《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調查,挪用客戶資金用途竟然是償還銀行貸款、向客戶授予定期貸款、為自營投資提供資金以及支付公司開支。
香港證監(jiān)會5月30日發(fā)布消息稱,招商證券(香港)因錯誤處理客戶款項被證監(jiān)會譴責及罰款500萬港元。值得注意的是,就在5月27日,招商證券(香港)因擔任中國金屬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責任,被罰款2700萬港元。
今年以來,在港中資券商頻頻受罰,包括國信證券(香港)、中銀國際等,受罰均在千萬元以上,但像招商證券(香港)這般,受罰資金體大,受罰頻率如此高的,還是首家。滬上某券商人士告訴記者,中資券商頻遭香港證監(jiān)會處罰,更多的是不夠熟悉香港市場法規(guī),也不排除其他情況。港股不設三方托管,港股市場監(jiān)管要比A股市場更加成熟和完善,資金是由券商來托管,所以如果是有正規(guī)持牌的券商的話,資金安全是沒有問題的。
據香港證監(jiān)會披露稱,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間,招商證券(香港)曾經約800次違規(guī)將68000港元至3.08億港元資金由客戶信托賬戶轉出,違反了《證券及期貨(客戶款項)規(guī)則》。招商證券(香港)沒有聘用適當的職員來進行相關業(yè)務,也沒有設立妥善的內部監(jiān)控措施和程序以確保遵從《客戶款項規(guī)則》及保障客戶資產。
香港證監(jiān)會認為,穩(wěn)妥保管客戶資產是持牌法團的基本責任,任何違反這項規(guī)定的行為都不能姑息,即使客戶資金在同日便被轉回客戶信托賬戶。招商證券(香港)采取有關做法超過三年,顯然違反了這項基本責任,及沒有遵從《客戶款項規(guī)則》和《操守準則》。
香港證監(jiān)會表示,在進行處罰之前,已經考慮到了如下相關情況:
一、招商證券(香港)此前自行向證監(jiān)會報告有關事宜;
二、招商證券(香港)已進行檢討,以審視在有關期間內該公司規(guī)管客戶款項分隔情況的操作程序及監(jiān)控措施;
三、招商證券(香港)就該公司在有關期間內的客戶款項處理程序委托進行獨立的合規(guī)及監(jiān)控檢討;
四、與證監(jiān)會合作解決其提出的關注事項,及接受證監(jiān)會的調查發(fā)現和紀律行動,且并無證據顯示招商證券(香港)的不合規(guī)行為令客戶蒙受損失。
如此看來,招商證券(香港)的態(tài)度還是比較端正,因此香港證監(jiān)會在考慮處罰上才得以手下留情,不然有可能還是千萬元罰單。
那么,招商證券(香港)這么高頻次、大規(guī)模挪用客戶資金是干什么了呢?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這些資金竟然被用作償還銀行貸款、向客戶授予定期貸款、為自營投資提供資金以及支付公司開支,真是讓人大開眼界,具體如下(以下“招商”均指“招商證券(香港)”):
(1)在分隔客戶款項的過程中將資金由客戶信托帳戶轉帳至公司帳戶。例如,在2011年12月29日及2013年8月26日,分別有合共250,000,000港元及300,000,000港元的款項由招商的客戶信托帳戶轉帳至其公司帳戶。
(2)將資金由客戶信托帳戶轉出以償還招商的銀行貸款。例如,在2013年7月22日及2014年7月16日,分別有合共75,000,000港元及100,263,948港元的款項由招商的客戶信托帳戶轉帳至其公司帳戶。
(3)將資金由客戶信托帳戶轉出以向招商的客戶授予定期貸款。例如,在2012年1月20日及2013年10月31日,分別有合共308,460,000港元及27,167,740港元的款項由招商的客戶信托帳戶轉帳給一名客戶。
(4)將資金由客戶信托帳戶轉出以便為招商的同集團附屬公司的自營投資項目提供資金。例如,在2012年2月3日及2012年12月11日,分別有合共30,000,000港元及60,000,000港元的款項由招商的客戶信托帳戶轉帳給其經紀行。
(5)將資金由客戶信托帳戶轉出以支付招商的開支。例如,在2013年7月2日及2014年5月30日,分別有合共4,000,000港元及6,000,000港元的款項由招商的客戶信托帳戶轉帳至其公司帳戶。
(6)將四舍五入的款額由客戶信托帳戶轉出以利便潛在客戶提款要求、為海外市場的證券交易進行結算及支付有關借出/借入股票的費用。例如,在2011年10月13日及2013年7月4日,分別有合共7,000,000港元及1,000,000港元的款項由招商的客戶信托帳戶轉帳至其公司帳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與以往其他挪用客戶資金操作不同的是,招商證券(香港)上述操作中的有關款項都在即日內轉回客戶信托帳戶。
此外,除了上述六類不合規(guī)事件外,香港證監(jiān)會在調查中還發(fā)現在2008年1月2日至2014年5月30日期間,招商曾經75次將100萬港元至2.45億港元的資金由客戶信托帳戶轉帳至兩個在某家聯屬經紀行開立的結算帳戶,目的是維持最低存款額,以便符合在深圳和上海的證券交易所就B股進行買賣的規(guī)定。
還有,抽樣檢查顯示,招商曾經至少12次在分隔客戶款項期間,將錯誤的款額轉入客戶信託帳戶或由客戶信托帳戶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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