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3-18 00:04:23
每經記者 查道坤 每經實習記者 黃鑫磊 每經編輯 胥帥
3月17日晚,ST康得新(002450,SZ)公告稱,公司擬為子公司提供總額不超過126.7億元的擔保額度,有效期自股東大會通過起一年。
據悉,截至2018年12月31日,ST康得新及控股子公司未經審計對外擔保實際余額約為104億元,占2017年底經審計凈資產的58%,且此次對外擔保事項包含上述額度。
公告顯示,此次擔保對象為張家港康得新光電材料有限公司、張家港保稅區(qū)康得菲爾實業(yè)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江蘇康得新智能顯示科技有限公司、智得卓越企業(yè)有限公司,擔保額度分別為91.56億元、7.24億元、4.2億元、2.7億元、21億元。
ST康得新方面解釋稱,公司及控股公司提供的上述擔保是為了緩解被擔保對象目前的資金困境,滿足日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有利于增強資金流動性,提升子公司的經營效益,減輕被擔保對象的資金壓力。被擔保的對象財務風險目前處于公司可控的范圍之內,對公司正常的經營生產不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不過,根據當晚發(fā)布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顯示,董事會7人中以贊成5票,反對1票,棄權1票通過了此次擔保議案。
其中,董事余瑤反對原因為“目前公司內控較差,借款有再被控股股東侵占風險;借款有被再查封凍結的風險”;獨立董事楊光裕棄權原因為“擔保為公司隱性負債,在風控上應予審慎,如何對擔保及對外負債管理需盡快研究并制度化;歷史上對外負債及擔保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需盡快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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