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19-01-20 19:48:49
1月20日,個人所得稅APP有更新。在填寫住房租金抵扣信息時會發(fā)現(xiàn),與此前相比,房東與房屋中介的信息都由“必填”改為“選填”。這意味著納稅人在抵扣房租租金時,不再強制要求提供出租方的信息。
每經(jīng)記者 張鐘尹 每經(jīng)編輯 王嘉琦
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此前,由于租客填報租房個稅抵扣時,需要征得房東同意,而房東出于身份信息泄露、可能會被追溯補繳房屋租賃稅費等顧慮,變相提出“漲租”要求。目前這一問題有望得到解決。
1月20日,每日經(jīng)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在使用個人所得稅App(版本為1.1.3)填寫住房租金抵扣信息時發(fā)現(xiàn),與此前相比,房東與房屋中介的信息都由“必填”改為“選填”。這意味著納稅人在抵扣房租租金時,不再強制要求提供出租方的信息。
記者在安卓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版本1.1.3)填寫房租抵扣信息時發(fā)現(xiàn),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自然人”時,出租人姓名和出租人身份證號碼變?yōu)?ldquo;選填”狀態(tài);當出租方類型選擇為“組織”時,出租單位名稱也變?yōu)?ldquo;選填”狀態(tài)。
不過,目前蘋果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最新版本為1.1.2,自然人和組織信息仍為必填項。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jīng)戰(zhàn)略研究院副研究員何代欣告訴記者,房東信息改為選填項的原因在于,如果作為一個必填項的話,可能影響個稅減稅的預期效果,同時,納稅人或房東、中介如果填寫不實信息,不利于個稅改革的推進。此次的調整主要目的在于落實個稅抵扣。
近日,據(jù)海南日報報道,所謂“個稅未減房租先漲”,“房租抵扣個稅,引發(fā)房東對稅費征繳的擔憂”等網(wǎng)絡傳言存在誤導,都是因為市民對個稅相關稅法不了解所致。
海南日報報道,海南省稅務局相關工作人員以及海口多個辦稅大廳工作人員均被告知,租客可放心填報個稅“房屋租金”專項信息,房東也無需顧慮被追繳相關稅費。
此外,證券時報·e公司1月19日消息,日前,深圳市龍崗區(qū)布吉街道的一份要求房東辦理納稅申報手續(xù)的通知,引發(fā)外界對補繳房屋租賃稅的擔心。對此,深圳龍崗相關稅務部門向e公司記者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要加強房東租房納稅的監(jiān)管。
需要強調的是,納稅人需要留存?zhèn)洳榈南嚓P資料應當留存5年,稅務機關可以對納稅人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抽查。法律規(guī)定,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由納稅人負責。如果造假,不僅要補繳稅款還將被處罰,5年之內再次發(fā)現(xiàn),將錄入征信系統(tǒng)并實施聯(lián)合懲戒。
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同時,此次個稅改革中,稅務部門將與多部門實現(xiàn)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準確性。
何代欣表示,我們的新個稅稅制剛剛實施,個人所得稅App上線也不到一個月,所以很多工作要逐步展開,房屋等信息將隨著這個個人所得稅推進而不斷完善。納稅人所有抵扣信息都應如實填報,未來稅務機關進行抽查時具備足夠的進行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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