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9 13:42:49
漢口一位單親媽媽陳女士,在一家影樓上班7年,月薪3000元,影樓稱“工資中已含有500元的社保補貼”。當她向影樓索要社保補貼時,影樓出示了一份陳女士親筆簽名,且蓋有同院內(nèi)另一家影樓公章的勞動合同。難道上了7年的班,竟然上錯了公司?原來,陳女士并未上錯公司,而是影樓“玩巧”,經(jīng)調(diào)解,影樓支付了她社保賠償金、經(jīng)濟補償金等共計5.6萬元。(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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