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6-29 09:53:55
6月27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網站信息顯示,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違章罰款管理中,未經公開競爭性程序指定工商銀行作為罰款唯一代收銀行、線下交納罰款只能通過工行卡辦理等行為,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并責令北京市交管局盡快整改到位。
每經記者 周程程 每經編輯 陳旭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對北京許多車主來說,交通罰單并不陌生,通過工行卡交納罰款對一些老司機來說,已經是輕車熟路。
殊不知,這些罰款的背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簡稱“北京市交管局”)涉嫌權力濫用——6月27日,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網站信息顯示,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違章罰款管理中,未經公開競爭性程序指定工商銀行作為罰款唯一代收銀行、線下交納罰款只能通過工行卡辦理等行為,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并責令北京市交管局盡快整改到位。
“交通違章罰款我主要經歷過兩種,現(xiàn)場罰款單和非現(xiàn)場。”北京上班族孫晨陽(化名)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由于一直未能搖上號,所以她在北京開的汽車只能掛河北車牌。而因為是外地牌未能及時辦理進京證,使她吃了多張罰單。
“這幾年,我跑工行交罰款的次數(shù)真不少。”孫晨陽說,外地車無進京證,罰100元扣3分。一般都是被電子眼拍到,自己查到違章后,就會去交通執(zhí)法大隊,然后在窗口確認違章并開具罰單,再拿著罰單去工行交罰款。
因為只能去工行交罰款,也給一些車主帶來不便。劉銘(化名)表示,自己在北京很少開車,但有一次不小心將朋友外地牌照的車開到了長安街,被交警抓了“現(xiàn)行”,吃了一張現(xiàn)場罰款單。因為家附近沒有工行營業(yè)廳,為此還專門去找了一個工行,但交罰款的時候發(fā)現(xiàn),工行卡長期未使用,里面錢不夠,所以又只得在ATM機上充值了100元,最終才交上了罰款。
這也讓劉銘覺得有些折騰。“為什么一定要工行才能交呢,要是多一點選擇就方便多了。”他說。
孫晨陽表示,4年前學駕照的時候,駕校就會發(fā)短信提示需要辦理工行卡,方便日后交通違章繳費。
劉銘也表示,交警現(xiàn)場開具的罰單上也寫明要去工商銀行交納罰款。
1995年,北京市交管局未經公開招投標等競爭性程序,與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簽署委托協(xié)議,并發(fā)布相關通告和通知,確定該行作為北京市交通違章罰款唯一代收銀行并延續(xù)至今已23年。而目前北京市駕駛人在京違章,線下交納違章罰款仍然只能通過工行卡辦理。
從當年實際情況來看,這一做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指出,1995年北京市交管局從盡快建立交通管理信息化平臺,以及便利駕駛人交納罰款角度出發(fā),確定了當時網點較多、設施較好,且承諾出資建立交通管理信息化系統(tǒng)的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作為交通違章罰款唯一代收銀行,具有一定合理性。
但2000年《招標投標法》、2008年《反壟斷法》相繼實施后,北京市交管局一直沒有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通過公開正式的招投標等競爭性程序,向所有銀行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遵循公開、公正、透明的原則選擇合作銀行。
對此,市場監(jiān)管總局認為,北京市交管局一直維持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作為唯一代收銀行的做法,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資質和服務能力的銀行參與交通違章罰款代收業(yè)務競爭。
從1999年開始,北京市交管局要求駕駛人辦理工商銀行發(fā)行的牡丹交通卡作為機動車駕駛人智能信息卡,用于記載交通違法處理信息及交納罰款等。
隨著互聯(lián)網技術的發(fā)展,近年來北京市交管局逐步開通了線上交納罰款方式。違章駕駛人可通過北京交警APP、12123交警APP、北京市交管局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網站等線上交款渠道,使用所有帶有銀聯(lián)標識的銀行卡繳納罰款。
市場監(jiān)管總局指出,隨著信息技術和管理手段不斷升級,駕駛人信息卡承載信息的功能和必要性逐步弱化,加之一些地方公安交管部門聯(lián)合商業(yè)銀行推行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信息卡,出現(xiàn)違規(guī)強制發(fā)卡、商業(yè)銀行“搭車發(fā)卡、借卡攬存”等問題,群眾意見強烈。
記者注意到,過去駕駛人所熟知的“牡丹交通卡”,如今的作用早已弱化,但許多駕駛人并不清楚。
北京車主李坤、劉銘等多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只有在網上查過違章情況的經歷,目前并不知道還能夠網上交費,都是習慣性去工行交費。“能夠網上交費的話,應該多宣傳,讓車主都知道,這樣就省事多了。”李坤說。
2015年,按照公安部有關規(guī)范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管理工作要求,北京市交管局不再強制將牡丹交通卡作為駕駛人信息卡使用,內部發(fā)文要求停止對未攜帶信息卡違法行為實施處罰。駕駛人可自愿選擇繼續(xù)保留該卡作為普通信用卡使用,或者到工商銀行銷戶不再保留。
市場監(jiān)管總局指出,北京市交管局未對社會廣泛公示和宣傳已不再強制將牡丹交通卡作為駕駛人信息卡使用,導致很大部分駕駛人仍然保留牡丹交通卡,并通過其交納罰款,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駕駛人選擇辦理其他銀行卡通過線上交納罰款的可能性,從而排除和限制了其他銀行參與相關市場競爭。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北京市交管局官網上發(fā)現(xiàn),網站首頁就有“網上繳費”的選項。點擊進入后,頁面上有“進入網上繳費”等選項,記者點擊后跳轉的頁面也與工行相關,正是工商銀行網上銀行的鏈接。
而“進入網上繳費”字樣下方介紹顯示的正是北京市交管局與工商銀行北京分行聯(lián)合推出的“電子渠道繳納交通罰款業(yè)務”。其注意事項中的第一條也顯示,“您需到工商銀行網點用交通卡注冊個人網上銀行或電話銀行,才可以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繳納交通罰款。”
此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北京市交管局官網上的警民互動欄目下方,發(fā)布于5月22日的最新一條提問便是“北京駕駛人是否必須辦理牡丹交通卡?”
北京市交管局對此回復為“目前辦理該卡屬個人自愿行為,未辦理牡丹交通卡的本市駕駛員可以正常駕車上路,處理交通違法時也無需攜帶。”
市場監(jiān)管總局認為,北京市交管局在交通違章罰款管理中的相關規(guī)定和做法,一定程度上排除限制了競爭,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八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規(guī)定,屬于第三十二條所列“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
對此,北京市交管局也提出了具體整改措施:一是通過多種渠道告知群眾,今后牡丹交通卡僅作為普通信用卡,不再強制駕駛人使用,同時持續(xù)加大對北京市交管局對外服務網站、“12123”手機APP繳款渠道和方式的宣傳力度,提示駕駛人合理選擇交納方式;二是加快終端升級改造,積極推進對現(xiàn)有多媒體自助終端機進行升級改造,力爭實現(xiàn)支持其他銀行卡辦理罰款交納業(yè)務。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措施第三條提及將拓展代收銀行。協(xié)調市財政部門,召集本市具備交通罰款代收資質的銀行,在代收異地駕駛人交通違章罰款基礎上,積極參與代收本市駕駛人交通違章罰款。對有意開展本市交通違章罰款代收業(yè)務的銀行,將在系統(tǒng)建設和改造工作中給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北京市交管局表示,將接受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對于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并在今后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按照反壟斷法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要求,加強自我審查,規(guī)范各項工作管理,積極引進新技術、新方法,提供更多便民利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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