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11-14 00:31:22
每經編輯 每經影視記者 白蕓 每經編輯 文多
每經影視記者 白蕓 每經編輯 文多
唐德版的“好聲音”還沒播出一集,官司和糾紛卻已經“演出”到第4輪。
11 月 13 日早間,唐德影視(300426,SZ)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11月9日收到“……好聲音”原知識產權方Talpa Media B.V.(下簡稱Talpa)發(fā)來的解約通知函,終止授權。《中國好聲音》節(jié)目或將無法繼續(xù)制作。當日午間,每經影視記者旁聽了唐德影視重大合同進展溝通會議。在該會議中,唐德影視董秘李蘭天表示:“在過去兩天里,我們一直在跟代表公司的律師溝通,不認為這個協(xié)議可以單方面終止,但考慮到極端條件下協(xié)議終止了,公司支付的1875萬美元(約合人民幣約1.24億元),可能會存在無法收回的風險”。
受上述消息影響,唐德影視股價今日大幅下挫,多次觸及跌停,最終收于21.56元/股的跌停價。
公司稱會繼續(xù)推進“好聲音”
2016年1月,由上海燦星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簡稱燦星公司)制作的歌唱選秀類綜藝《中國好聲音》,在連火四季后突然“易主”。唐德影視與Talpa及其全資子公司簽署了《“……好聲音”協(xié)議》,以分期支付6000萬美元許可費獲得5年期限內在中國區(qū)域獨家開發(fā)、制作、宣傳和播出《中國好聲音》節(jié)目,并行使與《中國好聲音》節(jié)目相關知識產權的獨占使用許可的獨家授權。
然而,《中國好聲音》節(jié)目至今無法順利播出,唐德影視還未能行使獨家授權權利,卻先收到了Talpa發(fā)來的解約通知函。11月13日早間,唐德影視發(fā)布重大合同進展公告,稱公司于11月9日收到《“……好聲音”協(xié)議》相對方Talpa發(fā)來的函件,要求終止合作協(xié)議。
Talpa在解約通知函中稱,唐德影視未能如期支付許可費,違反了協(xié)議第17條有關付款和擔保的約定,自10月24日Talpa發(fā)出違約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唐德影視未能提供相應的支付款項和付款計劃,故單方面提出解約,并稱協(xié)議終止后,唐德影視仍需向其支付剩余的4125萬美元許可費。
對此,唐德影視董事長吳宏亮多次在電話會議中表示,不認可Talpa單方面解約行為,仍將堅定地“推進‘好聲音’”。吳宏亮亦在公告中承諾,如果公司被裁定需支付剩余4125萬美元許可費,將由其個人承擔支付義務。
廣告商已簽訂意向書
唐德影視與Talpa就“好聲音”相關事宜簽訂協(xié)議之后的一年多內,不僅始終未能嘗到甜頭,而且麻煩不斷,并陷入多起訴訟之中,吳宏亮亦在電話會議中形象稱之為:“左手忙制作,右手打官司”。
據(jù)吳宏亮介紹,唐德影視已經在“好聲音”的商業(yè)制作和營銷方面展開布局,“從團隊布局到現(xiàn)在,已經做了1200多個歌手的篩選,廣告商也跟我們簽訂了意向書”。不過,他也表示,“這塊目前投入比例還非常低,可以忽略不計”。
2016年2月,Talpa就與星空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模式許可協(xié)議》及補充協(xié)議項下權利糾紛一案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提起仲裁,并于今年2月在所有關鍵法律爭端上均取得仲裁庭的支持。
2016年6月,唐德影視在拿下第5~第8季“好聲音”節(jié)目授權后,開始向“好聲音”的“原主人”燦星公司與世紀麗亮公司發(fā)起訴訟,隨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裁定燦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jié)目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注冊商標。今年5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對本案進行審理,截至目前尚未宣判。
2017年5月,唐德影視再次公告,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以侵害《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對唐德影視及其子公司提起訴訟,索賠經濟損失1.2億元及合理費用支出50萬元。
這一訴訟,亦成為此次Talpa終止“好聲音”合同協(xié)議的導火索。公告顯示,自該訴訟起,唐德影視暫緩向Talpa支付后續(xù)許可費用。截至目前,該案尚未作出裁定。
受上述消息影響,唐德影視股價今日大幅下挫,多次觸及跌停,截至收盤時報收于21.56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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