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2 08:24:56
【北京:逃繳停車費或計個人信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昨天聽取和審議《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提出道路停車收費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并定期向社會公開。道路停車管理人員可以協(xié)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護道路停車秩序,勸阻、告知道路停車違法行為。未按規(guī)定繳納道路停車費用的,由區(qū)停車管理部門進行催繳,并可處2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以1000元罰款,納入個人信用征信系統(tǒng),停車設施管理單位可以拒絕為其提供停車服務。(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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