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8-04 00:25:13
8月1日晚,已被暫停上市的*ST烯碳(000511,SZ)回復深交所關注函稱,無法聯系到公司第十大股東上海展尚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上海展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前有媒體質疑上海展尚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銀基集團的關聯方。
這也引發(fā)了交易所的關注。*ST烯碳在回復函中稱,銀基集團稱其及其子公司沈陽銀基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銀基)“與上海展尚無論是股權及治理上均無任何關系”。不過,記者調查發(fā)現,上海展尚與銀基集團孫公司在工商資料中留存的聯系電話和聯系郵箱相同,二者的通信地址也相同。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謝欣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綠科路272號,上海展尚在工商資料中留存的通信地址,現為地鐵施工工地 每經記者 謝欣/攝)
每經記者 謝欣 每經編輯 張海妮
*ST烯碳2016年年報顯示,上海展尚是第八大股東,持股394萬股(占比0.34%),而公司2017年一季報顯示,上海展尚已退居*ST烯碳第十大股東,持股僅剩210萬股(占比0.18%),減持了184萬股。從股價走勢看,上海展尚相對賣在了高位。
今年1月26日,*ST烯碳發(fā)布2016年度業(yè)績預告,稱因處置子公司沈陽銀基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基置業(yè))30%股權等原因,預計2016年盈利4.5億~5.2億元,而上年同期虧損1741萬元。
由于2014年、2015年已連續(xù)兩年虧損,上述公告無疑讓股東們長舒一口氣,紛紛寄望公司股票摘星脫帽。
然而,到了*ST烯碳此前預約的2016年年報披露日2017年4月29日,公司竟然爽約了。4月29日公告顯示,原定于2017年4月29日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公司無法在2017年5月1日前披露上述定期報告,根據深交所相關規(guī)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2日起停牌。
實際上,公司股票停牌前最后一個交易日為2017年4月28日,當日股價“一”字跌停。
這時候,很多投資者突然嗅到了一絲不祥的味道。
6月24日,*ST烯碳2016年年報終于姍姍來遲,令股東們大跌眼鏡的是:2016年公司實現主營業(yè)務收入14.16億元,同比增長26.84%;實現凈利潤-4.74億元,同比下降1045.28%。這意味著,*ST烯碳連虧3年已成鐵定的事實,摘星脫帽成為泡影,等待股東們的是股票暫停上市。
7月5日公告顯示,公司于2017年7月4日收到深交所《關于銀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將自2017年7月6日起暫停上市。
股價走勢顯示,今年1月17日*ST烯碳下探4.93元,隨后展開一輪反彈,股價于3月21日上摸年內高點7.11元,區(qū)間最大漲幅為44%。隨后,股價一路下行,4月28日跌停,當日報收于5.27元。
此前,*ST烯碳還被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
2017年7月5日,《中國基金報》報道了《*ST烯碳暫停上市:3年虧8億 大股東關聯方竟趕在前賣了1000萬》,文章質疑上海展尚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關聯方。
7月7日,深交所要求*ST烯碳披露上海展尚各參與主體名稱及出資額等相關信息,還要求公司梳理上海展尚與銀基集團等主體之間是否有關聯關系,并核查上海展尚在公司被立案調查后的減持行為是否違反了減持的相關規(guī)定。
8月2日*ST烯碳回復稱,根據銀基集團提供的《情況說明》,減持主體上海展尚與公司大股東銀基集團不存在關聯關系;上海展尚若不屬于與銀基集團存在關聯關系或一致行動關系的情形,則上海展尚在本公司被立案調查期間的減持行為不違反減持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在2015年年報、2016年年報、2017年一季報等定期報告中關于“前十大股東”關系的描述均為“公司未知上述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也未知屬于《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一致行動人”,不存在虛假陳述的情形。
上海展尚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有關聯嗎?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進行了調查。
記者查詢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得知,上海展尚成立于2012年6月,經營范圍包括:資產管理,投資管理,商務信息咨詢,投資信息咨詢(除經紀),企業(yè)管理咨詢,市場營銷策劃。公司注冊地址為上海市奉賢區(qū)浦星公路8989號3幢E8室,通信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綠科路272號。
上海展尚有兩位自然人股東:袁彥順出資7.5萬元,李玲出資2.5萬元,袁彥順同時是上海展尚的法定代表人。
工商資料顯示,上海新銀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新銀基)和上海金燦華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金燦華)的法定代表人也叫“袁彥順”。
上海新銀基的股東為兩家企業(yè),除上海金燦華(出資1980萬元,占比99%)外,另一家是沈陽銀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為沈陽銀基投資有限公司)。而沈陽銀基正是銀基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由于未有進一步證據,目前尚無法證明上述兩個“袁彥順”是同一個人。
記者查詢工商資料發(fā)現,上海展尚與上海新銀基在工商資料中留存的聯系電話和聯系郵箱相同,其與上海金燦華在工商資料中的聯系電話與聯系郵箱也相同。而且3家公司的通信地址均為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綠科路272號。
2017年8月3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上海展尚與上海新銀基在工商資料里留存的電話,試圖確認二者之間是否有關系,對方表示“這里有很多公司”,但當得知記者身份與意圖后,卻表示這里并沒有上海展尚與上海新銀基這兩家企業(yè),并且拒絕透露具體地址。
此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再次撥打電話,在表明記者身份并表示想找袁彥順后,對方隨即表示記者打錯電話并掛斷了電話。
8月3日,記者前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綠科路272號,但該地址為地鐵施工區(qū)域,記者并未找到上海展尚與上海新銀基。附近幾處物業(yè)的保安均向記者表示并沒有聽說過附近有上述兩家公司。
記者注意到,*ST烯碳的回復函中顯示,上市公司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會的“私募基金公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欄中未查詢到上海展尚在基金業(yè)協會的備案登記記錄。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8月2日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根據上市規(guī)則的規(guī)定,是否構成關聯關系應以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判斷,這意味著即便形式上各方股東、高管之間不存在交叉,但如果可以從其他方面得出各方之間存在密切聯系,仍然可以認定為構成關聯關系。
王智斌還透露,針對證監(jiān)會已查明的虛構2015年財務數據及未合法披露重大事件兩項虛假陳述行為,已有近百位投資者準備起訴*ST烯碳,并將在近期向法院遞交第一批投資者的訴訟材料。
而針對以上質疑,記者8月2日致電*ST烯碳公開電話,但電話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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