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5-15 18:41:05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段思瑤
每經記者 段思瑤 每經編輯 楊翼
都說“商場如戰(zhàn)場”,最狠的莫過于“把敵人的敵人變成朋友”。面對競爭對手,谷歌就是這樣干的!
繼4月末,谷歌旗下自動駕駛汽車公司Waymo一紙訴狀將Uber起訴后,曾被外界稱為高科技領域天作之合的兩家企業(yè)就此“反目”。
據《紐約時報》5月15日消息稱,Waymo已與打車服務創(chuàng)業(yè)公司Lyft達成合作協(xié)議,雙方將通過試行項目和產品開發(fā),讓無人駕駛汽車技術進入主流市場。
就這樣,谷歌把Uber的對手Lyft變成了合作伙伴。估計Uber怎么也沒有想到,自己不僅惹上了官司,還當上了“狗血”商戰(zhàn)片的主演。
眾所周知,Uber在無人駕駛研究方面一直走在前列,但在經歷了Uber的沃爾沃無人駕駛車型在舊金山進行簡短試驗期間被發(fā)現闖紅燈,以及被谷歌旗下自動駕駛汽車公司Waymo起訴等事件后,美國新聞網站Backchannel近日刊文稱,Uber 可能早已擱置無人駕駛卡車項目的研發(fā)。
反觀谷歌,自去年將Waymo獨立出來后,其無人駕駛車隊已在公共道路上行駛超過300萬英里,其中無人駕駛車型就包括新型自動駕駛小型貨車、雷克薩斯旗下多款車型以及類似“Google Car”的微型汽車。
由此看來,在美國市場份額不及Uber的Lyft,選擇谷歌作為合作伙伴也在情理之中?!?/p>
在NBD汽車(微信號:NBD-AUTO)看來,對Lyft來說,此次與Waymo合作,或為其進入無人駕駛市場另辟蹊徑。
為什么這樣說?因為,在與Uber的競爭中,Lyft并不占優(yōu)勢,雖然2016年后者的訂單量從2015年的5300萬增長到1.6億,但與Uber相比較,還是小巫見大巫,始終擺脫不了美國打車軟件市場“千年老二”的位置。再加上,滴滴出行收購Uber中國,又極大地刺激了Lyft。所以,Lyft一直想把自己高價“賣出去”,并極力尋找收購方。
2014年,Uber曾考慮收購Lyft,盡管雙方曾把收購價報價談到20億美元,但Uber CEO特拉維斯·卡蘭尼克(Travis Kalanick)私下表示,由于可能引發(fā)監(jiān)管審查。此收購無疾而終。2016年,通用汽車又提出至少55億美元的收購報價,但并沒有給出正式收購方案,最終Lyft拒絕了通用汽車報價。
“被收購”不成的Lyft,就將目光轉向無人駕駛上。據媒體報道,Lyft總裁約翰·齊默(John Zimmer)曾表示,Lyft的未來在于無人駕駛汽車,到2021年,無人駕駛汽車將會為Lyft完成大部分載客服務。
此次Waymo和Lyft合作,盡管雙方都沒有宣布詳細的合作內容,但對正處“多事之秋”的Uber來說,確實壓力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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