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6-01-26 14:00:24
1月26日消息,記者從河北省工商局獲悉,中國移動河北分公司、中國聯(lián)通河北分公司、中國電信河北分公司等電信運營商采取贈與學校領導、班主任、聯(lián)系人老師話費的方式,向廣大學生強行推銷“校訊通”“家校通”“翼校通”等產品,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原標題:河北省工商局:三大電信運營商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
1月26日消息,記者從河北省工商局獲悉,中國移動河北分公司、中國聯(lián)通河北分公司、中國電信河北分公司等電信運營商采取贈與學校領導、班主任、聯(lián)系人老師話費的方式,向廣大學生強行推銷“校訊通”“家校通”“翼校通”等產品,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校訊通是電信運營商針對教育系統(tǒng)開發(fā)的電信增值業(yè)務,曾普遍用于家長和老師、學校之間的溝通,并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在此業(yè)務推廣過程中,電信運營商采用與教育部門或與教育部門下屬公司合作的方式,支付所謂的渠道費用,以合法的外衣非法獲得與學校排他性合作的機會。
據河北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電信運營商在業(yè)務開展過程中,與基本教育功能、學校教育管理職能相捆綁,設定技術壁壘,變相強制學生、家長使用相關電信業(yè)務。為了保障固有利益,排斥使用更有效的新技術,如微信等,強制學生、家長等客戶使用其提供的不必要的技術服務。隨著移動互聯(lián)時代的到來,其去留已經受到各界的關注,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校訊通已成為運營商、學校的謀利工具。
編輯:李語涵 審核:趙慶 終審:涂勁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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