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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地方融資平臺風險應量化

2013-03-14 01:01:25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梅俊彥 發(fā)自深圳    

每經記者 梅俊彥 發(fā)自深圳

昨日(3月13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記者會上,闡述了他對地方融資平臺、各地金融改革的觀點。他指出,國務院不僅專門開會,而且在其他一些會議中也都表達了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發(fā)展以及隱含的風險需要高度重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風險應該量化分析,既不要低估它的風險,也不要過于放大。”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里有相當大一部分是項目型的貸款。周小川指出,這些是有收費能力的,如果銀行掌握得當,事先分析到位,不一定會出現償付問題。部分貸款是有抵押和質押支持的,只要抵押品和質押品不出現巨大變動,風險也是可控的。

有20%左右的地方融資平臺貸款項目可能是公益性,本身沒有收入來源,要靠地方財政運用其他收入綜合進行償還,容易出風險。“對于這部分貸款,一方面要高度重視風險,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在城鎮(zhèn)化進程中,金融市場應該考慮通過改革、引進新的金融工具、規(guī)則的制定和調整使得一些有綜合收益或有社會效益的項目融資,能夠獲得金融市場和金融服務的支持。”周小川說。

去年3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qū),批準實施 《浙江省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qū)總體方案》,希望通過改革,引導民間融資規(guī)范發(fā)展。

央行副行長潘功勝指出,“試點以來,溫州經濟處在下行的周期中,這種回穩(wěn)重啟的速度與社會預期值出現差異后,輿論開始質疑改革的作用和有效性。有些觀點可以理解,但很多觀點過于簡化,且存在一定認識誤區(qū)。”

潘功勝說:“我們會按照去年國務院批復的 《溫州金融改革綜合改革方案》的要求繼續(xù)推進,一是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二是合理地引導民間融資的規(guī)范化和陽光化,探索民間融資管理的地方立法模式;三是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防范金融風險;四是探索個人境外直接投資的試點,加快培育地方的資本市場。”

在資本項目可兌換方面,周小川指出,今后要逐步推動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不管有沒有這個窗口和有沒有人民幣國際化這件事,我們也都是要逐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前海改革主要發(fā)揮地區(qū)優(yōu)勢,進行更加開放的試點,并不是專門針對貨幣或者金融交易做的。但是前海的開放試點必然對金融市場的開放有促進作用,也會對金融市場的開放產生需求,所以,這有雙向推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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