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4 01:12:45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胡健 發(fā)自北京
每經記者 胡健 發(fā)自北京
日前,山西忻州市公布了對保德煤礦轉讓過程中涉嫌違規(guī)的處理結果。根據忻州市紀委調查,決定對時任礦長張明孩、原(保德)縣經貿局長王玉琳、忻州神達能源投資公司副總工程師康平、原副縣長何榮壽等四名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留黨察看、黨內嚴重警告等處分。
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的兩位法律界人士認為,調查結果并未承認煤礦被賤賣這一事實,而只認定為拍賣等程序不嚴,并依此做出處理,但拍賣程序有問題可能導致煤礦被低估。
調查結果:轉讓程序不嚴/
調查結果認為,到2009年該公司以2.7億元資產被兼并重組,其增值部分主要源于建8#煤新井和后期30萬噸/年礦井、90萬噸/年礦井的兩次擴建投入,以及繳納采礦權價款和占地補償、移民搬遷等投入,不存在用37萬元買走2億元國有資產的問題。但調查發(fā)現(xiàn),扒樓溝煤礦在凈資產轉讓過程中,存在執(zhí)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企業(yè)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清產核資、審計、招標(拍賣)等程序不嚴的問題,且事后為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縣經貿局配合出具過補充文件。
經忻州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對四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其中,造成程序不嚴格負有直接責任的時任礦長張明孩,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對扒樓溝煤礦轉讓過程中監(jiān)督把關不力,違規(guī)簽發(fā)補辦資產轉讓協(xié)議等文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原縣經貿局局長王玉琳,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忻州神達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對編制補辦資產拍賣手續(xù)負有直接責任的公司副總工程師康平,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對扒樓溝煤礦資產轉讓程序把關不嚴的保德縣原副縣長、縣推進煤礦企業(yè)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領導組副組長何榮壽,市監(jiān)察局責令其作出了深刻書面檢查;而忻州市工商局對忻州市宇升拍賣有限公司違規(guī)執(zhí)業(yè)行為,作出了沒收拍賣傭金10000元,處罰10000元的處理。
業(yè)界人士:煤礦估值偏低/
上述扒樓溝煤礦建于1958年,當時性質為地方國有煤礦。2007年轉讓給張懷保等人為股東的晉保煤業(yè),2009年9月在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和煤礦兼并重組的大潮中,晉保煤業(yè)被忻州神達能源集團兼并重組,目前年產能120萬噸。
北京市恒方永圓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良斌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拍賣程序違規(guī)有可能導致被拍賣物品價值被低估。
2006年12月,晉保煤業(yè)除按1噸煤8元支付采礦權轉讓費、上繳資源價款1600萬元外,又支付給扒樓溝煤礦凈資產轉讓款37萬余元。
2007年5月,晉保煤業(yè)在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時,因其國有資產未公開進行拍賣,工商部門不予辦理注冊手續(xù)。隨后,保德縣經貿局出具了扒樓溝煤礦清產核資結論的確認、《改制方案》批復和委托書等補充文件,忻州市宇升拍賣有限公司出具了拍賣成交確認書。后又因晉保煤業(yè)的拍賣公告未在省級媒介發(fā)布,涉事人之一的康平又將拍賣公告在山西一家媒體上進行了發(fā)布,并將2007年10月8日的成交確認書私自改為2007年11月8日后,才最終完成注冊登記。
這幾乎意味著,所謂的拍賣只是流于形式。
王良斌分析,這種一對一的拍賣,購買方肯定是用低價來購買,而拍賣的初衷也是讓更有實力的人去獲得這個煤礦,官員在其中是不是涉及國有資產的低估、漏估,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還值得深究,“如果是導致國有資產流失,這就有瀆職嫌疑,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也告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這個礦的轉讓價格即便在當時來看也有點偏低,以1噸煤8元支付采礦權轉讓費為例,這個采礦權轉讓費一般是根據儲量和年開采量來定價和定量,評估過程中彈性很大。
林伯強稱,“如果儲量是一億噸,那么每噸差一塊錢,整體便差出一億元。”
還有觀點質疑說,評估過程中,即便國有煤礦當時設備和技術原因,開采能力有限,但暫時無法開采并不代表永遠不能開采,為什么轉讓之后沒多久,開采能力就大幅提升了呢?這其中是否涉及到評估時,未對煤礦潛力進行計算的情況。
林伯強還稱,拍賣程序不合規(guī),在理論上,就是非法拍賣,如果界定為非法拍賣,政府可以宣布拍賣結果無效,而進行追溯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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