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浩俊:就稅收談央企稅負高低是錯誤命題
2010-08-25 03:19:48
譚浩俊
本月初,國資委曾發(fā)布報告透露國企綜合稅負是私企平均值的5倍多。面對公眾關于“高稅負大多轉嫁給了消費者”的質疑,國資委有關官員近日公開對此進行了反駁,認為這樣的觀點是偷換概念,國家制定的費、稅標準無論對什么類型的企業(yè)都是一視同仁的,不存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由消費者買單的問題。
(《中國經(jīng)濟周刊》8月24日)
央企的“高稅負”到底是否存在由消費者買單的問題?央企稅負如此之“高”,是否也存在不公平的問題?很顯然,如果就稅收談稅收,公眾的質疑是缺乏說服力的,高稅負大多轉嫁給消費者的觀點也不全面。因為,即便壟斷企業(yè)存在這樣的現(xiàn)象,非壟斷央企又當如何解釋呢?因此,必須跳出稅收談問題,看一看央企稅負偏高是否是一種假象,或者真的如有關專家所說的 “高稅負已經(jīng)大多轉嫁給了消費者”。否則,該問題就是一個錯誤命題。
首先,壟斷造就的超額利潤和增值空間,是央企稅負較高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市場經(jīng)濟下,誰掌握了資源的控制權,誰就可以獲得超額利潤、超額回報。毫無疑問,壟斷央企由于具有對資源的絕對控制權,因此也就獲得了其他類型企業(yè)所不具備的利益回報和利潤收益。按照現(xiàn)行稅法,增值空間大、利潤高的企業(yè),自然繳納的稅收也就多,稅負高于其他類型的企業(yè)也就十分正常。而只要存在壟斷,就必然出現(xiàn)利益攫取和稅負轉嫁的問題,也是不需要更多解釋和說明的。
第二,央企在擴張過程中得到的種種政策優(yōu)惠,造就了央企稅負存在許多“水分”。過去,政策的陽光雨露一般都給了外資企業(yè),但從近年來的實際情況看,政策也開始頻繁施惠于中央企業(yè)了。如今,中央企業(yè)憑借著強大的資金實力,動輒幾十億、上百億的投資,已經(jīng)牢牢地控制住了患有嚴重政績饑渴癥的地方政府。因此,幾乎所有央企到地方投資都享受到了比外資還要優(yōu)惠的政策,如土地出讓金、建設配套費、所得稅的減免與返還,以及各種財政扶持資金的支持等。從表面看,央企的稅負很高,其實有些稅負已經(jīng)由地方政府承擔、其他納稅人埋單了,這算不算是一種稅負轉嫁呢?
第三,央企憑借獨特的政治和經(jīng)濟地位,可以有效對抗來自稅收外的各種負擔。值得注意的是,判斷企業(yè)的稅負高低,決不能忽視非稅收入和不規(guī)范收費等問題。而事實上,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看,企業(yè),特別是民營企業(yè)和中小企業(yè),面臨的稅收之外的負擔是相當沉重的,時刻被收費、集資、攤派、罰款等困擾著。也正因為如此,央企雖然在法律意義上的稅負高于民營企業(yè),但由于得到地方政府的特別保護,其稅收外的負擔也輕得多,實際負擔未必比民營企業(yè)和中小企業(yè)高。
第四,央企在得到的金融支持方面要遠高于民營企業(yè)、中小企業(yè)。不僅資金的供應方面沒有任何障礙,資金的成本方面也得到了金融企業(yè)的特別照顧,效率最高而利率最低。相反,民營企業(yè)、中小企業(yè),不僅得到支持的難度很大,即便勉強同意,也是低效率、高利率,對市場影響大,對成本影響也大。這樣,央企的效益水平自然要高于民企,形成的稅收較多,也是很正常的事。
總之,對央企稅負高低和是否存在稅負轉嫁的問題,必須跳出稅收來看,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得出比較科學、合理、客觀的結論。否則,這就是一個錯誤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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