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19 09:12:37
每經AI快訊,嘉魚法院官微消息,2024年8月19日上午,湖北省嘉魚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武漢市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漢市足球協(xié)會原常務副會長、秘書長付翔貪污、受賄、行賄、單位行賄一案,對被告人付翔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十萬元,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四十萬元;對其貪污所得依法追繳,返還被害單位,對其受賄所得財物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xù)追繳。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