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7 19:56:08
每經(jīng)AI快訊,當?shù)貢r間7月7日,以色列國家檢察官辦公室就總理內(nèi)塔尼亞胡律師提出的將內(nèi)塔尼亞胡涉嫌貪腐案證詞推遲至2025年3月提交的請求作出回應(yīng),稱“這一請求超出了任何刑事訴訟程序可接受的范圍”,本案件“任何不必要的延誤都將嚴重損害公共利益”。以色列國家檢察官辦公室在致信耶路撒冷地方法院時還表示,內(nèi)塔尼亞胡的作證程序應(yīng)不遲于2024年11月1日開始。(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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