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24-06-09 17:18:42
每經(jīng)編輯 段煉
1987年,山東省沂南縣的賀法田持槍致人重傷,被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刑十年。但彼時,賀法田并未入獄服刑,僅在看守所關了半年就回到家中。
36年后的2023年,賀法田再次行兇,持刀捅死被害人,被法院終審判處死刑。
故意殺人被判10年
從未進監(jiān)獄服刑,自稱“我有人”
賀法田,1957年出生,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王泉村人,平日里沒有正式工作,也沒有成家,一直是村民眼中無人敢惹的“村霸”。
據(jù)新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沂南縣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1987年2月15日下午,在與前王泉村村民宋傳勤的一次口角中,賀法田用隨身攜帶的短槍擊中宋傳勤,造成宋傳勤重傷。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賀法田有期徒刑十年。法院沒收作案工具自造土短槍兩支。根據(jù)判決結果,賀法田刑期本應到1997年2月26日刑滿。
賀法田被判故意殺人罪之前,就在村里不斷惹是生非。村民們傳言他常年刀不離身,沒人敢惹。他犯事之后,村民們都希望他能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卻沒想到賀法田僅僅在沂南縣看守所關了6個月,連監(jiān)獄都沒進,就安然無恙地回到了村里。至于被釋放的原因,村民們也不清楚,只是聽賀法田自己回到村里面吆喝“找的人,我有人”。
竇勤孝被害案的一審判決書顯示,沂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于2023年8月15日出具辦案說明記載:關于賀法田于1987年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但未進監(jiān)獄服刑問題。經(jīng)多方查證,因當時辦案人員亡故或年老記憶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賀法田未進監(jiān)獄服刑的具體原因,未能查到監(jiān)外執(zhí)行的決定機關及相關法律文書。
此后賀法田更是變本加厲,橫行鄉(xiāng)里。沂南縣公安局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記載,2012年以來,賀法田非法攜帶一把彈簧刀多次出入蘇村鎮(zhèn)集貿(mào)市場、鄉(xiāng)鎮(zhèn)郵政儲蓄銀行等公共場所。2012年2月4日賀法田被行政拘留五日,收繳彈簧刀一把。
此外,沂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案卷材料記載:賀法田曾因瑣事持刀將本村村民賈某田捅致輕微傷,持馬扎將本村村民賈某春頭部打傷。沂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在蘇村派出所調(diào)取的賀法田致傷許某某的相關案卷材料記載:2012年2月,賀法田因瑣事持刀致許某某輕傷。
再次殺人終被判死刑
被害人曾多次舉報、報警未果
此次的被害人竇勤孝本來也是躲著賀法田走,但不同于其他村民的忍氣吞聲,曾在工程兵部隊服役七年的他并不怕事。竇勤孝1953年生人,父親是革命烈士。1981年退役后的他在沂南縣城和蘇村鎮(zhèn)靠修車養(yǎng)家,隨著孩子們都陸續(xù)參加工作,平日里就老兩口在村里生活。2021年7月,竇勤孝與賀法田因瑣事起糾紛,因而產(chǎn)生沖突。此后竇勤孝曾多次舉報、報警均未果,卻屢次遭受其威脅和報復,最后喪命于其刀刃之下。
據(jù)紅星新聞,2023年4月26日,剛過完70大壽兩天的山東臨沂沂南縣蘇村鎮(zhèn)王泉村村民竇勤孝,在自家地里干活時,被同村村民賀法田殺害。次日,逃匿的賀法田在臨沂沂水被警方抓獲,賀法田藏匿在姐姐老宅處的兩支手槍和一些子彈、槍管也被查獲。
而賀法田被捕后,村民們?nèi)該鷳n他會再次逍遙法外,為此上百位村民寫下聯(lián)名信,請求嚴懲賀法田。
竇勤孝被害現(xiàn)場,事發(fā)前他正在田里鋤草(受害人家屬供圖)圖片來源:新京報
2023年11月,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賀法田故意殺人,致一人死亡,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槍支二支。本案雖系鄰里糾紛引發(fā),但案發(fā)當日,賀法田主動挑起事端,且其曾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刑,還具有多次違法行為,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大。最終,法院判決賀法田犯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作案工具。
一審宣判后,賀法田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今年5月17日,二審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據(jù)澎湃新聞,被害人女兒竇女士向記者表示,父親竇勤孝曾舉報反映賀法田在2022年7月12日持刀截住他索要錢財;2022年9月17日傍晚,竇勤孝和鄰居等人在家門口乘涼,有人向他投放爆炸物;次日發(fā)現(xiàn)女婿劉某停在家門口的車疑似被子彈射中,輪胎被穿透。竇勤孝懷疑投放爆炸物、車輛損壞是賀法田所為,擔憂自己“性命不?!?/strong>。
2022年9月18日,竇勤孝大女兒停放在父親家門口的轎車被人破壞,左側車身有一處疑似彈孔的孔洞。受害人家屬供圖 圖片來源:新京報
據(jù)新京報,蘇村派出所民警協(xié)同刑警到現(xiàn)場調(diào)查,沒有發(fā)現(xiàn)彈頭,沒有當場給出結論。竇勤孝曾屢次追問調(diào)查結果,當年十月份得到的答復是9月17日的爆炸物疑似是鞭炮,9月18日發(fā)現(xiàn)的彈孔及擊穿家用轎車車胎的可能是彈弓。
竇女士稱,在父親去世后,她繼續(xù)向多個部門反映相關問題,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沂南縣公安局回復稱,關于“2022年9月17日家門口被放了炸藥,車輛被打毀要求查處”的問題,沂南縣公安局已于2022年9月18日受理,并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偵破中。信訪中,竇女士還反映了“賀法田逃跑時,有人涉嫌窩藏包庇”問題。沂南縣公安局回復稱,經(jīng)初查,賀法田大姐賀某美涉嫌窩藏包庇,2023年6月12日已依法立案偵查,案件正在偵辦中。
“終于等到了這個結果?!痹?月6日收到二審判決書后,竇勤孝的女兒近日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賀法田自1987年持槍傷人后還屢次作惡,他罪大惡極。希望這樣的事情不再發(fā)生,不再有家庭破碎和悲痛。”
媒體追問“紙面服刑”背后真相
對此,極目新聞評論道,“紙面服刑”這四個字,看上去十分“抽象”和荒謬。刑罰的主要意義和目的,就是制裁和懲罰犯罪行為,還受害者一個公道,從而消滅和預防犯罪,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凹埫妗笔强隙ú荒芊痰?,所謂的“紙面服刑”,本質(zhì)就是想辦法逃脫了法律制裁。如果一個人犯重罪卻不用坐牢,犯罪的成本如此之低,法律的權威和尊嚴何在,正義又怎么能站得起來?
光靠賀法田一個人,是肯定不可能讓刑罰輕飄飄浮于紙面的,在他伏法之際,更應追問的是,他長達十年的“紙面服刑”背后究竟有什么?
殺人不坐牢,背后是否存在不法操作?1987年的法律制度或許不像現(xiàn)在這樣的完善,執(zhí)法監(jiān)督或許也存在疏漏之處,但故意殺人罪都能不坐牢,還是太離譜了。以往“紙面服刑”案件中最常見的手段,就是炮制虛假的、不合規(guī)的相關證明,以“保外就醫(yī)”名義對罪犯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
而賀法田一案蹊蹺之處還在于,當?shù)毓矙C關表示,因當時辦案人員亡故或年老記憶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賀法田未進監(jiān)獄服刑的具體原因,未能查到監(jiān)外執(zhí)行的決定機關和相關文書。這是想說,這是一樁“查無對證”的無頭案嗎?如此回應,法紀不能答應,民眾更無法接受。當?shù)乇仨殢夭榈降?,給個說法。
1987年至今,長達30多年的時間里,賀法田多次違法犯罪卻仍能逍遙法外,成為村民眼中“惹不起”的人,而2023年他再次犯下殺人之禍,村民們?nèi)該鷳n他會再次逍遙法外,上百位村民寫下聯(lián)名信請求嚴懲?,F(xiàn)代法治社會怎么容得下這樣的惡霸?當?shù)叵嚓P部門為何如此縱容這個殺人犯呢?報道稱,賀法田當年被釋放回村后,有村民曾聽他叫囂稱,自己被釋放是因為“找的人,我有人”,究竟有沒有這個人,是什么人能凌駕于法律之上,必須順藤摸瓜,查個清楚明白。
徒法不足以自行,執(zhí)法必嚴是依法治國的重要條件,“紙面服刑”若無真相,無追責,無防范,必然讓公平正義失去支撐,讓司法公信遭受損害,讓人民群眾失去信心。當?shù)氐男塘P執(zhí)行究竟出了什么問題,應由相關部門介入調(diào)查,絕不放過任何違法違規(guī)行為,讓正義以人們看得見,摸得著的方式得以實現(xiàn)。
編輯|段煉?易啟江 蓋源源
校對|王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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