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23-07-04 15:53:56
每經(jīng)編輯 段煉
新修訂的反間諜法于7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一個亮點是對間諜行為做了進一步充實和細化。
那么按照新法,哪些人群容易成為間諜策反的目標?哪些行為將被認定為間諜行為?普通群眾發(fā)現(xiàn)間諜行為又該怎么辦呢?
女工程師為出軌對象做間諜17年
官員丈夫竟出手協(xié)助
哪些人群容易成為間諜策反的目標?境外間諜機構又慣用哪些手段策反這些人群?
黃某是一個潛藏了長達17年的間諜,被抓獲前,她是云南省某省直機關工程師。2002年,黃某赴境外留學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認識了一名看似風度翩翩、溫文爾雅的男子。盡管黃某當時已經(jīng)成家,但她還是和該男子有了不正當關系。交往中,對方順勢提出了一些請求?!八f是從事信息咨詢工作的,如果有信息資訊提供給他,他可以付一定的報酬。”黃某表示。
在境外男子拉攏下,黃某利用回國探親的機會收集了一些國內涉密文件并提供給對方。在交往中,該男子獲悉黃某的丈夫當時在云南某縣掛職副縣長后,對方又乘機向黃某提出請她的丈夫李某某也幫忙搜集一些政府內部文件。
在17年時間內,黃某、李某某按照境外上線的要求,分別將工作中接觸到的涉密文件私自帶回家中。李某某負責對涉密文件進行拍照,而黃某則負責將照片偽裝加密,拷入優(yōu)盤,伺機出境,與境外間諜人員進行秘密交接。
2019年4月,黃某、李某某夫婦被國家安全機關以涉嫌間諜罪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不難發(fā)現(xiàn),境外間諜機關的主要目標是黨政機關、軍隊和軍工企業(yè)、國防科研院所等部門的工作人員。為了獲取情報,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手段層出不窮,咨詢請教、感情拉攏、美色誘騙、金錢引誘,甚至控制脅迫都是他們常用的手法,而那些性格軟弱、貪圖奢靡享樂的人群往往經(jīng)受不住誘惑,淪為被控制的對象。
男子受高額報酬誘惑
為國外間諜機構提供情報
曾在某部委從事外語翻譯工作的張某,在駐外期間,結識了自稱是該國外交部的A某等人。A某等人的真實身份是該國間諜情報機關人員,在與張某熟識之后,以高額報酬為誘惑,通過套取和索要等方式,要求張某提供情報。
張某在明知對方企圖的情況下,仍無視法紀,數(shù)年間向對方提供了數(shù)十份涉及我國內政外交的涉密文件資料,其中絕密級、機密級文件達14份。
2008年,張某辭職前,從單位辦公電腦和內部辦公網(wǎng)絡中搜集文件資料非法攜帶至國外,其中包含大量絕密級、機密級資料。
2016年,國家安全機關破獲此案。??
張某的行為就屬于典型的間諜行為。
7月1日起施行的新反間諜法共六章71條,在第一章總則中就規(guī)定了間諜行為的六種類型,明確不同類型間諜行為的主體、行為和對象。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旭:第一類是指直接攻擊、竊取有關國家安全的情報,或破壞安全秩序的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第二類是通過收買等手段,讓保密單位的成員或國家公職人員投靠。
新反間諜法規(guī)定的第二類間諜行為中,在舊法“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基礎上,新增了“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將主動積極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寫入法條。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旭:投靠的社會危害性、主觀惡性更強,他喪失了對一個主權國家的忠誠。
男子兼職拍城市風景照
涉港口軍艦照片
對于涉及間諜行為的輕微違法行為如何處理,有自首、立功等情形如何減輕處罰,新修訂的反間諜法也進行了規(guī)定。
2020年4月,在遼寧大連務工的趙某找到了一份幫助規(guī)劃設計師葉某拍攝城市風景照片的兼職。工作第一天,在葉某的遙控指揮下,趙某先后來到大連的港口、造船廠周邊拍攝照片,并記錄下沿途的地理環(huán)境,通過手機發(fā)送給葉某。當天,趙某收到了200元轉賬。
拍拍照片就能賺錢,趙某以為自己得到了美差,他繼續(xù)按照葉某的要求拍攝照片并取得報酬。而葉某布置的任務也不斷加碼,要求趙某拍攝港口中停泊軍艦進行維護的照片,甚至鼓動趙某找機會進入造船廠工作,每月還能獲得更多的報酬。
然而,趙某在看見新聞媒體關于國家安全的宣傳之后,警醒了起來?!案杏X這些案例和我做的極為相似,我非常后悔,感覺不應該這么做?!?/span>
于是,趙某在家人陪同下主動向國家安全機關自首。鑒于趙某主動投案,且尚未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實質危害,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其免除處罰。
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在保留“實施間諜行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給予獎勵”這一規(guī)定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法律責任追究等內容,擴大了行政處罰的適用情形。
那么普通群眾發(fā)現(xiàn)間諜行為又該怎么辦呢?
根據(jù)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對舉報間諜行為或者在反間諜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個人和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公民和組織如發(fā)現(xiàn)危害國家安全的可疑情況,應及時撥打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12339進行舉報。
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已開始施行
據(jù)央視新聞,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7月1日起施行。其中完善了間諜行為的定義,在加強反間諜工作的同時,注重對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行使公權力的監(jiān)督制約。
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在原本的規(guī)定上,將“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wǎng)絡攻擊等行為”明確為間諜行為。同時增加針對第三國的間諜行為,明確“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或者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組織或者其他條件,從事針對第三國的間諜活動,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適用本法”。
新修訂的《反間諜法》對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作出了嚴格規(guī)范,限定執(zhí)法前提,要求國家安全機關行使相關職權必須是“依法執(zhí)行反間諜工作任務”“調查間諜行為”“因反間諜工作需要”等法定情形。并且嚴控執(zhí)法限度,明確不得查封、扣押、凍結與間諜行為無關的場所、設施、財物,查閱調取不得超出執(zhí)行反間諜工作所需的范圍等要求。
此外,新修訂的《反間諜法》還明確建立健全國家層面的反間諜工作協(xié)調機制,規(guī)定了國家機關、社會組織等在反間諜工作中的安全防范責任。
編輯|段煉?杜恒峰 杜波
校對|何小桃
每日經(jīng)濟新聞綜合自央視新聞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jīng)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jīng)《每日經(jīng)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jīng)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