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1-15 14:42:51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公司為什么不自己開發(fā)石巖的項目呢?
兆新股份(002256.SZ)11月15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不具備產業(yè)園規(guī)劃、審批、開發(fā)、建設的專業(yè)能力和投資經驗,且石巖街道兆新能源工業(yè)園城市更新單元項目的開發(fā)存在一定風險,導致多年來未能得以有效推進。為避免本項目延期而被動調出城市更新計劃的風險,且為進一步盤活資產,實現公司利益最大化,公司擬與具備投資經驗及開發(fā)運營能力的合作方共同設立項目實施主體,聯合推進本城市更新項目的落地。
(記者 陳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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