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2 15:05:29
每經訊,據啟信寶,新三板創(chuàng)新層公司瓊中農信(430753)新增一則裁判文書--瓊中農信、M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事一審民事判決書,案號是(2022)瓊9030民初176號。文書落款日期為2022年4月6日,公布日為2022年6月29日。
據裁判文書,原告瓊中農信與被告M某某,M某某,F某某,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由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理完畢,審理結果為:一、被告M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瓊中農信償還貸款本金人民幣3999849.01元,并支付利息(截至2022年1月19日止,利息為186729.14元,復利為12370.81元;自2022年1月20日起至借款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以實際欠付借款本金為基數,按照年利率11.25%計收,并對應付未付的利息按照年利率11.25%計收復利); 二、被告M某某、F某某對判決第一項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三、原告瓊中農信對被告M某某名下位于萬寧市興隆農場海榆東線公路西側504.54平方米房屋及對應116.37平方米土地使用權[權屬證號:瓊(2020)萬寧市不動產權第XXXX號]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四、駁回原告瓊中農信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guī)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案件受理費40391.59元(原告已預交),由被告M某某、M某某、F某某共同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記者 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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