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26 10:41:40
每經編輯 趙慶
此前,據(jù)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9月23日發(fā)布公告,自2020年9月28日0時起,允許持有效中國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相關人員無需重新申辦簽證。如外國人持有的上述三類居留許可于2020年3月28日0時后過期,持有人在來華事由不變的情況下,可憑過期居留許可和有關材料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相應簽證入境。上述人員需嚴格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規(guī)定。
那么,持有效外國人居留許可就可以入境了嗎?外國人持有效簽證是否即可入境?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解答了相關問題。
據(jù)中國駐洛杉磯總領事館官方微信9月25日消息,2020年9月23日,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發(fā)布《關于允許持三類有效居留許可外國人入境的公告》后,外國公民就公告內容的咨詢較為集中,駐洛杉磯總領館現(xiàn)就公眾關心的問題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外國人居留許可?
外國人居留許可是中國公安機關簽發(fā)給符合條件需在華長期居留(居留期超過180天)外國人的一種居留證件。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內,持有人可憑許可在華居留并多次出入境中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出境管理條例》,外國人居留許可分為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團聚類、學習類、記者類等幾種。公告提及的三類居留許可及其簽發(fā)對象是:
(一)工作類居留許可,發(fā)給在中國境內工作的人員;
(二)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發(fā)給入境長期探親的因工作、學習等事由在中國境內居留的外國人的配偶、父母、未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因其他私人事務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三)團聚類居留許可,發(fā)給因家庭團聚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中國公民的家庭成員和具有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家庭成員,以及因寄養(yǎng)等原因需要在中國境內居留的人員。
二、居留許可與簽證的區(qū)別是什么?
入出境和在華停、居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簽證和居留許可均簽發(fā)給外國人,都為貼紙式設計,二者相互關聯(lián)但并不相同,主要區(qū)別有:
(一)簽發(fā)機關不同:簽證簽發(fā)機關是駐外使領館和國內公安機關,居留許可簽發(fā)機關為國內公安機關。
(二)簽發(fā)對象不同:簽證簽發(fā)給赴華外國人,而居留許可簽發(fā)給符合條件需要在華長期居留超過180天的外國人。
(三)證件性質不同:雖然停留期不超過180天的短期簽證持有人可憑簽證停留期在華停留,但簽證的主要性質是外國人入出境證件。雖然居留許可持有人可在居留許可有效期多次出入境中國,但其主要性質是外國人居留證件。
三、哪些外國人可以申請居留許可?
(一)通常,D、J1、S1、Q1、R、X1、Z字簽證發(fā)給符合條件需在華長期居留(在華居留超過180天)人員。此類簽證通常為1次入境有效(根據(jù)雙邊協(xié)議,中美雙方互發(fā)的學習簽證為5年有效),停留期標注為“000”天,在簽證備注欄注有“ 請于入境之日起30日內辦理居留證件”的提示。持有者在自入境之日起30日內,必須前往當?shù)乜h級以上地方公安機關申辦外國人居留許可,并憑居留許可在有效期內停留并可多次往返。
公告提及的工作類居留許可通常簽發(fā)給持有Z字簽證外國人,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簽發(fā)給S1簽證持有者,團聚類居留許可簽發(fā)給Q1簽證持有者。
(二)C、F、J2、L、M、Q2、S2、X2等簽證頒發(fā)給短期(在華停留少于180天)赴華的外國人,持有人憑簽證注明的有效期和入出境次數(shù)入境,并可在華停留最長至簽證注明的停留期。
四、持有效外國人居留許可就可以入境了嗎?
目前不是。根據(jù)公告,目前僅限于現(xiàn)持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三類居留許可,且居留許可仍然有效者。
當事人持有以上三類居留許可,但居留許可已于2020年3月28日0時后過期的,在來華事由不變的情況下,持有人可憑過期居留許可和有關材料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相應簽證入境。
其他種類居留許可不在公告調整范圍之列。
五、我持有的外國人居留許可屬于三類之一,且有效,是否需要重新申請簽證?
(一)根據(jù)公告,持有效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的,自2020年9月28日0時起,不需要再辦簽證即可持有效居留許可入境。
(二)原持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但居留許可在3月28日以后過期失效,如來華事由不變的,可憑過期居留許可和有關材料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辦相應簽證入境。在美國,此類情況應根據(jù)領區(qū)劃分,按相關駐美使領館通知事先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相應證明進行預約。
(三)原持工作類、私人事務類和團聚類居留許可,但居留許可在3月28日以前過期失效的,應按照3月26日發(fā)布的公告執(zhí)行。
六、我符合條件,現(xiàn)在可以申請三類居留許可相關的簽證嗎?
9月23日發(fā)布的公告調整對象僅限于已經持有有效的,或3月28日之后居留許可過期的外國人入境。下列外國人仍按3月26日發(fā)布的公告執(zhí)行:
(一)所持居留許可不屬于公告明確的三類情況的;
(二)持有公告明確的三類許可但已于3月28日之前過期的;
(三)其他持有3月28日之前頒發(fā)的各類簽證者;
(四)未持簽證外國人。
以上人員目前仍暫時停止入境,因“從事必要的經貿、科技等活動,以及出于緊急人道主義需要”赴華的,需重新申請簽證。
七、外國人持有效簽證是否即可入境?
不是。
(一)9月23日發(fā)布的公告只是對3月26日發(fā)布的公告的做了部分調整,而不是取代原有公告。具體說,9月23日公告只對“暫時停止外國人持目前有效居留許可入境”做了部分調整。
(二)3月26日發(fā)布的公告中有關“暫時停止外國人持目前有效來華簽證入境”,和“暫停外國人持APEC商務旅行卡入境,暫??诎逗炞C、24/72/144小時過境免簽、海南入境免簽、上海郵輪免簽、港澳地區(qū)外國人組團入境廣東144小時免簽、東盟旅游團入境廣西免簽等政策”等措施仍然繼續(xù)有效。
(三)如非9月23日發(fā)布的公告提及的三種情況,包括十年多次簽證在內,目前仍不能憑3月28日前獲得的簽證入境。
八、“遵守中方防疫管理規(guī)定”是什么規(guī)定?
防疫規(guī)定包括但不僅限于外國人健康狀況聲明書、登機測量體溫、入境防疫檢測,以及入境地的入境集中或居家隔離等措施。
九、何時才能恢復外國人正常入境?
根據(jù)9月23日發(fā)布的公告,“中方將在確保防疫安全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外國人入境應取決于外國疫情控制情況及中國疫情控制需要,駐外使領館簽證受理亦將據(jù)此逐步進行相應調整。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外交部、中國駐洛杉磯總領館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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