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jì)新聞 2019-01-16 11:55:57
每經(jīng)編輯 馬原
上海一中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單位快鹿集團(tuán)、東虹橋小貸公司、東虹橋擔(dān)保公司以及被告人黃家騮、韋炎平、周萌萌、徐琪(美國籍)等15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系列案件,對快鹿集團(tuán)、東虹橋小貸公司、東虹橋擔(dān)保公司分別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億元、2億元、2億元;對黃家騮、韋炎平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對徐琪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兩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對周萌萌等其余12名被告人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九年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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