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12 21:13:10
華能水電在11日的公告中披露,12月6日,華電云南向華能水電發(fā)去了《關于網絡競價實施方案的異議函》和云南大韜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函》。華電云南認為,華能水電通過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按照最高有效價確定受讓方,違背了金中公司的《公司章程》。
每經記者 靳水平 每經編輯 胥帥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先指責競價交易違背公司章程,然后再高價拿下掛牌公司部分股權……華電云南發(fā)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電云南)這一波操作讓人摸不著頭腦。
事情的經過還要追溯到華能水電轉讓參股公司。之前,華能水電通過掛牌轉讓參股公司云南華電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中公司)23%股權。
12月10日,華電云南通過公開競價方式摘牌,成為最終受讓方。12月11日,華能水電與華電云南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交易標的為金中公司23%股權,成交價格為人民幣61.17億元。
在12月6日,接盤方華電云南曾對標的掛牌轉讓方式提出異議。華電云南方面稱,華能水電通過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按最高有效報價確定最終受讓方,違背了《云南華電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fā)有限公司章程》,損害了華電云南的利益。
金中公司的股東構成:華電云南持股33%為第一大股東,華能水電與大唐云南發(fā)電分別持23%股份,紫石資本和云南配售電公司分別持股11%和10%。
今年10月,華能水電披露,擬掛牌轉讓金中公司23%股權,并同步披露了相關資產評估說明書。截至評估基準日(2018年7月31日),金中公司的凈資產賬面價值為72.39億,經收益法評估后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212.7億,23%股東權益價值評估結果為48.9億,增值率達193.83%。
12月3日,金中公司23%股權轉讓事項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掛牌屆滿。金中公司的股東華電云南、大唐云南發(fā)電、云南配售電公司三家不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并報名競買,且繳納了保證金。12月10日,華電云南成為金中公司23%股份的受讓方,成交價格為61.17億元。
12月11日,華能水電與華電云南簽訂《產權交易合作》。交易完成后,華電云南將持有金中公司56%的股權。
一方面參與競買,另一方面,華電云南方面也曾對此提出異議。
華能水電在11日的公告中披露,12月6日,華電云南向華能水電發(fā)去了《關于網絡競價實施方案的異議函》和云南大韜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函》。華電云南認為,華能水電通過網絡競價(多次報價)的方式,按照最高有效價確定受讓方,違背了金中公司的《公司章程》。
因為在金中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有“在同等條件下,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確定購買比例”的條款。華電云南認為,此次競拍方式違背章程,損害了其自身利益。10日,華電云南的股東方中國華電集團也曾向產權交易所發(fā)函,希望“協(xié)商中止”該轉讓事項。
如今,在華電云南曾提出異議的前提下,已簽訂了交易合同,那么其提出異議是為何?記者未能聯系上華電方面獲得置評。
12月12日,北京藍鵬(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占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從公司公告內容來看,華能水電通過公開競價的方式確實違背了金中公司《公司章程》相關規(guī)定。金中公司現有股東僅有三家參與了競買,那么對于原有股東來說,華能水電的行為有可能侵犯原有股東的優(yōu)先購買權。
王英占認為,即使華電云南用最高價競得的情況下,其他未參與競價的股東,也擁有在同等條件下按出資比例取得部分股權的權利,若華電云南因此向華能水電發(fā)函,“其他未參加的股東意欲分得部分股權,其可要求確認該股權轉讓無效。”
王英占表示,任何股東都不能夠違背公司章程。華能水電在公告中還表示,“公司本次股權轉讓存在履約風險和訴訟風險”。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致電云南大韜律師事務所,相關人士稱“不予回應”。記者多次撥打華能水電電話,也無法聯系上獲得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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