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23:22:40
上海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工作的實施意見》并將在今年的10月8日起實施。根據(jù)《意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擴大保障人群范圍,將向非上海戶籍常住人口開放申請資格。申請條件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規(guī)定標準分值120分、已婚、在本市無住房、在本市連續(xù)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符合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收入和財產準入標準等6條。同時,上海將進一步加大保障房源供應,不影響本市戶籍居民的申請。(央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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